6月22日,省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联合省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琼海市农业农村局等单位,在琼海潭门港举行非法捕捞环境侵权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增殖放流活动,利用非法捕捞侵权行为人的修复款实行海洋修复,向涉案海域放流鱼苗45.5179万尾。此次增殖放流活动是省检一分院贯彻落实党史学习教育部署要求,践行“检察为民办实事”的重要举措,实现打击犯罪与保护生态并重的目的,取得了“办理一起案件、恢复一片生态、教育一方百姓”的社会效果。(记者 畅凯 通讯员 李滨)向原创致敬。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