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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生态日|修文县检察院提起全省首例保护珍稀植物行政公益诉讼案

时间:2021-06-19     【转载】   阅读

2020年4月以来,修文县检察院根据省、市检察院的工作安排,结合修文县珍稀植物资源名录及分布情况,积极联合相关部门对各乡镇林区的珍稀植物进行了实地走访调查,及时了解珍稀植物的生长情况以及动态变化情况。针对排查中发现的林业主管部门对珍稀植物缺乏有效保护措施,导致国家一级保护植物南方红豆杉、二级保护植物篦子三尖杉、榉木、香果树,省级保护植物铁坚油杉、岩生红豆树等珍稀植物处于濒危或受威胁状态的情形,该院向林业主管部门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但相关部门未在规定期限内予以整改。近日,经层报省检察院批准,修文县院对该案依法提起行政公益诉讼。

公开听证现场

为切实解决好修文县境内珍稀植物缺乏有效保护措施问题,促进行政机关对珍稀植物保护工作落实落细。在第五个贵州生态日来临之际,6月7日,修文县院对该案举行公开听证,受邀专家、贵州大学生物多样性与自然保护研究中心副主任安明态教授建议,相关林业部门要对县域内的国家和省级重点保护野生植物进行全面调查,及时掌握动态变化情况;要根据调查的实际情况,采取设立保护点、保护标志、制定保护方案等措施,形成系统、科学、有效的长效管护机制;要多渠道多形式加强宣传,增强群众法治意识、保护意识;呼吁社会重视珍稀植物保护,把珍稀植物保护放到与野生动物保护的同样高度,修复自然环境生态链,促进人与自然和谐共生。林业主管部门表示,将根据听证会及法院判决情况,及时启动调查工作,对全县珍稀植物进行彻底调查,制定切实可行的保护方案,推进珍稀植物保护常态化。

邀请专家现场调查

据了解,清镇市人民法院环境保护法庭将于近期开庭审理此案。该案是贵州省首例专门为保护珍稀植物而提起的行政公益诉讼案件,检察机关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促进生物多样性保护,在环境公益诉讼领域具有开创性和代表性。

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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