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自党史学习教育和政法队伍教育整顿开展以来,铁东区人民检察院坚持把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理念贯彻司法办案全过程,立足检察职能,以“守护群众脚下安全”专项活动为载体,全面落实为民、便利、利民、惠民的务实举措,扎实推进“检察为民办实事”实践活动。
院第四检察部积极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于近期对辖区内人员来往密集的公共场所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问题进行全面排查。通过现场取证调查,发现鞍山市二一九公园正门广场地下过街通道(市中心东部铁东区二一九路64号)内多处电梯存在超期未检现象。该区域共设四个出入口,分别在二一九南北两侧及园林大道东两侧,每个出入口设有上下自动扶梯共计12部,地下过街通道内部东南和西南两侧设有无障碍专用直梯各1部,共计14部电梯均处于使用状态。其中12部电梯(包括2部无障碍专用直梯)公示的《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信息显示“下次检验日期”为2019年8月,截止目前超过应检验期限长达20个月,另有2部扶梯没有公示《特种设备使用标志》信息。

二一九公园系鞍山市地标性建筑,是东北地区较大的综合性公园,往来游客密集,客流量较大,正门地下过街通道12部电梯存在超期未检等安全问题,电梯安全隐患较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特种设备安全法》有关规定,国家对各类特种设备,从生产、使用、检验检测三个环节都有严格规定。而近来年由于监管缺位发生安全事故,导致电梯“吃人”、卷人等事件频发,极大地影响了群众的出行安全。针对发现的问题,铁东区人民检察院第四检察部认真审查,立即启动行政公益诉讼立案程序,及时制发诉前检察建议,督促有关监管部门依法充分履职,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出行安全和人身安全。

来源:第四检察部
照片:高翔
编辑制作:张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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