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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为群众办实事 | 南靖县检察院开展“生态云水 增殖放流”活动

时间:2021-05-01     【转载】   阅读

愿你寻梦而来心归云水之间南靖县检察院开展“生态检察+旅游”活动,通过增殖放流等方式,提升土楼景区水环境。

启 动 仪 式近日,南靖县检察院联合县农业农村局、土楼管委会在福建土楼云水谣景区开展“生态云水 增殖放流”活动。

增 殖 放 流 现 场南靖县土楼管委会、县农业农村局、景区所在村的村委代表以及两名县人大代表、南靖县检察院公益诉讼观察员参与增殖放流活动。

增 殖 放 流 的 意 义在办理破坏生态环境的刑事案件中,南靖县检察院探索当事人自愿增殖放流的方式,修复生态环境。此次在云水谣景区增殖放流2万尾本土鱼苗,不仅可以净化水质,美化环境,而且可以达到宣传保护生态、教育当事人的目的。

政 策 延 伸

1、全年禁渔流域:南靖县土楼景区全流域、福建虎伯寮自然保护区范围流域(象溪流域象溪三级水电站水库坝址至上游北坑、大岭源头流域)。

2、4-6月禁渔流域:船场溪从船场镇政府河段至山城湖美拦河坝;象溪流域五板桥至县城河段;南一水库、永丰溪水域至宝斗村末、龙山溪双明至牛崎头河段。法 律 延 伸使用炸鱼、毒鱼、电鱼、小于最小网目尺寸的网具等工具进行猎捕可能涉嫌违法犯罪。

渔业法结 束 语

南靖县检察院完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模式,发挥驻县河长办检察联络室作用,助力水环境治理。2020年以来,在九龙江西溪支流域增殖放流红、白鲢鱼130000余条、1000余条中华倒刺鲍鱼苗、500余只本地乌龟和中华鳖。今后,南靖县检察院将积极探索河长(林长)+检察长机制,实行检察引导,部门联动,助力保护九龙江西溪流域。

文案 / 高少芬

原标题:《我为群众办实事 | 南靖县检察院开展“生态云水 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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