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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家车位被物业占用拒绝归还 律师支招如何维权时间:2021-04-16 华声在线4月15日讯(记者 余茜) “3年前从开发商手中购买的地下车位,如今却被物业私自改成了电动车充电区”,近日,网友袁女士在《湘问·投诉直通车》栏目发帖反映,私家车位被占用,物业拒绝归还。 ![]() 三个停车位被改成电动车充电区 (袁女士供图) 投诉 地下车位被物业改成电动车充电区 4月12日,袁女士告诉记者,“2018年,家人曾参与株洲市芦淞区中航怡园小区的项目建设,当时用部分工程款,以项目投资款冲抵形式,与该项目开发商株洲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签订地下车位买卖协议,购买了3个地下车位。” ![]() 车位买卖协议 (袁女士供图) 协议上标明,三个车位的买受方分别为袁女士及其家人,按7.5万元/个的价格一次性付全款,买受人拥有车位使用权。 此后,袁女士一家人未在该小区内居住,3个车位自购买后一直闲置,每年按物业要求缴纳350元/年的车位卫生费。 今年4月初,她发现3个地下车位已被小区物业公司——株洲众源物业私自改成了电动车充电区。袁女士一家人多次与物业协商,要求归还车位遭到对方拒绝。 调查 物业称此事系开发商占用部分公共区域所致 4月12日下午,记者电话联系了株洲众源物业公司经理张女士,她表示,“近年来,小区居民电动车充电需求增多,但开发商、施工方将原本用于电动车充电的区域占用,改造成了商铺,租给商家经营羊肉馆,基于此情况,物业公司在2020年3月,将这3个原来在开发商名下的车位改成了充电区。” “开发商需将占用的充电区域腾空后,物业才能归还袁女士的3个车位”,张女士称,若开发商不解决,物业方也解决不了。 随后,记者又联系了株洲中航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办公室陈先生则向记者否认了“开发商占用部分公共区域”的说法,陈先生表示,“这3个车位并非开发商所有,确系袁女士家人购买,该小区建设时并未规划电动车充电区,也不存在开发商将部分公共区域改成商铺的情况。” 4月13日,记者试图将此事反映给株洲市住建局信访科,多次拨打该科室电话仍无法接通。 律师 可要求物业承担侵权责任 湖南联合天成律师事务所杨佳莹律师表示,袁女士依据车位购买协议所取得的车位是受法律保护的,且袁女士已向物业公司交付了清理费,物业公司未经同意占用车位的做法,侵犯了袁女士的合法权益。袁女士可向住建部门、当地社区投诉,也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物业公司承担侵权责任。开发商作为出售人,有权配合维护购买人的车位使用权。 对于物业公司所说的原充电区域被占用一事,与袁女士无关,不能因为其他原因,就来侵犯属于车位所有人的合法权利。 免责声明:文章发布是为了信息的传播,不代表河长生态网的观点和立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