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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助力退役军人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

时间:2021-07-30     【转载】   阅读

半岛网7月30日讯 7月30日,半岛全媒体记者从新闻发布会上获悉,青岛市税务局、青岛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联合下发《关于全面落实税费优惠政策 助力退役军人就业创业的意见》,深化“放管服”改革,为退役军人服务保障体系建设贡献力量。


据了解,青岛市税务局和青岛市退役军人局在前期开展试点的基础上,坚持“能享尽享、能优则优、能简全简”,在全省率先采取“精研标准、精确数据、精准落实、精细服务、精心保障”等“五精举措”,积极用足、用好相关优惠政策,推动退役军人、随军家属等实现高质量就业创业,真正让现役军人安心服役、保家卫国,让退役军人真正体会到荣誉感、幸福感、获得感,激励更多有志青年投身国防和军队建设。

青岛市税务局和青岛市退役军人局积极协作、共享数据、创新服务,围绕落实政策、优化服务等方面采取系列措施,助推退役军人高质量就业创业。

优惠标准,让优惠政策“效益最大”。为切实贯彻落实上级政策,国家税务总局青岛市税务局在国家规定范围内,按最大上浮幅度“顶格”执行限额标准,最大程度给予退役军人、随军家属就业创业优惠。优惠标准分别是,对于自主就业退役士兵从事个体经营的,自办理个体工商户登记当月起,在3年(36个月)内以每户每年144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当年实际应缴纳的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个人所得税。对于企业招用自主就业退役士兵,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依法缴纳社保费的,自签订合同并交纳社会保险金当月起,可在3年(36个月)内按实际招用人数予以每人每年9000元定额依次扣减增值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地方教育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以上两项优惠政策,2021年12月31日未享受满3年的,可继续享受至3年期满为止。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免征增值税、个人所得税,安置军队转业干部、随军家属占总人数60%以上的企业,3年内免征增值税。

精确比对数据,让优惠对象“及时享受”。为打破部门间的数据壁垒,青岛市税务局和青岛市退役军人局构建安全保密前提下的数据共享联动格局,通过“签订信息保密协议、数据包传递”的方式获取相关退役军人必要信息,利用税收大数据进行关联比对分析,筛选出可能符合享受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名单。同时,建立数据动态对接机制,将每年新退役人员纳入筛选比对范围,确保符合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享受优惠。

精准落实政策,让优惠政策“上门找人”。在精确比对数据的基础上,青岛市税务局还将主动联系可能符合优惠条件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开展“送服务上门”活动,引导帮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申报享受税费优惠,变“人找政策”为“政策找人”。

开展精细服务,让办理程序“简便快捷”。近年来,税务部门持续推进办税便利化,最大程度简化申报程序,由以前的申报“备案制”,简化为纳税人“自行网上申报,资料留存备查”的方式,纳税人通过“非接触式”办税迅速便捷申报办理相关税费优惠。

延伸精心保障,让企业和退役军人“双方共赢”。在扎实落实政策的同时,青岛市税务局和青岛市退役军人局将通过开展送政策进军营、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实施退役军人创业政策专项培训等系列举措,为企业提供“真金白银”的优惠,激发企业聘用退役军人的意愿,形成企业与退役军人“双赢”局面。

据悉,下一步,青岛市税务局和青岛市退役军人局将继续把“拥军优属、拥政爱民”落实到行动上。加大就业支持力度,通过专项调查、实地走访、座谈会等形式,征集退役军人就业涉税问题及需求,依托征纳沟通平台,畅通线上沟通渠道,精准分析、及时解决。同时,积极优化创业环境,通过组建青岛市退役军人创业专家委员会、持续宣传推广荣军贷等系列举措,支持鼓励退役军人实现创业梦想。此外,建立健全服务体系,通过面向退役军人开展税收优惠专项宣讲、编印《青岛市退役军人税费优惠政策手册》、在办税场所设置荣军服务专窗和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办税“绿色通道”等,为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提供个性化、专业化、精细化的税费服务。

半岛全媒体记者 任雪梅

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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