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记者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获悉,为充分发挥社会各界在帮扶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中的积极作用,在全市范围内启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选聘工作。即日起开始报名,6月10日截止。
此次选聘的导师人选以企业家为主,涵盖投融资、孵化器、教学研究、工商、税务、财会、金融、法律、科技、教育、知识产权、人力资源、智库或咨询等就业创业相关领域人才,满足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多元化、专业化、品牌化需求,符合条件的退役军人候选人优先入选。
据悉,此次导师选聘将通过自荐、社会征集、机构推荐、主管部门邀请等方式开展。符合条件的申请人经所在单位或推荐机构同意后,到所在地县(区)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报名。经县(区)审核后,市退役军人事务局组成评审专家组对申请人材料进行审核、择优聘用,颁发导师聘任证书并予以公布。导师实行聘任制,聘期为2年。
在市退役军人事务局指导下,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导师重点围绕以下六个方面开展工作:在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培训中担任授课讲师,传授就业创业有关知识、解答疑难问题、提示创业风险、提供业务辅导;对退役军人创业项目或初创企业进行考察、评估并提出咨询意见;与退役军人结对组合,通过上门指导、电话及“互联网+”等多种方式,开展“一对一”“一对多”“多对一”就业创业帮扶和指导工作;对挂牌的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园地、教育培训基地、实习实训基地、就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提供建设指导,为园地(基地)内就业创业的退役军人提供咨询服务;作为评委或专家参加退役军人创业大赛、区域协作、就业创业政策调研座谈等活动,为政策制定部门提供意见建议;应邀参加各级退役军人事务部门组织的其他相关活动。
在待遇激励方面,导师参加项目论证、咨询诊断、培训授课等就业创业帮扶活动,邀请单位可按政府采购价或市场价格标准支付导师劳务报酬。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将积极开展导师学习交流活动,推荐优秀导师参加各类优秀人才评选、培训、学习考察等活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