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13号)临汾市第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十八次会议于2021年4月30日通过的《临汾市沁河流域生态修复与保护条例》,已经山西省第十三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七次会议于2021年5月2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21年10月1日起施行。临汾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2021年6月12日目 录第一章 总 则第二章 流域协同与规划第三章 生态修复第四章 生态保护第五章 监督管理第六章 法律责任第七章 附 则第一章 总 则第一条 为了保护和改善沁河流域生态环境,推进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流域高质量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