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长巡查每次不少于10分钟不少于1公里新快报讯 记者许力夫 通讯员赵雪峰报道 为深入推进河长制湖长制,以水环境质量为导向,推行差异化河湖巡查,近日,广州市河长制办公室制定《广州市河长湖长巡查河湖指导意见》(下称“新指导意见”)。相比原有指导意见,新的指导意见将河湖长巡查水体次数及频率,与河湖水环境预警机制相关联。可利用无人机开展巡查工作按照新指导意见,原则上河长每次巡查时间不少于10分钟,里程不少于1公里。河长巡查一般由河长本人执行。河长确因工作繁忙无法按规定巡查河湖的,可委托河长助理落实巡查。河长助理应熟悉掌握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