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管委会),市级河长制成员单位:根据部分领导同志人事变动情况,经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同意,决定对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河(湖)长等进行调整,现将调整后的人员名单通知如下:一市级总河长、副总河长总河长:市委书记 李明伟市委副书记、市长 李洪慈副总河长:市政府副市长 孙志刚二市级河(湖)长1.洮儿河 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 张洪军2.小香海泡 市委常委、市委秘书长 姜波3.额木特河 市委常委、组织部长、宣传部长 徐辉4.新开河 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薛智金5.嫩江(省级) 市委常委、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