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廊坊首例:破坏生态环境一男子赔偿35万元!时间:2021-11-28 2021年11月1日,廊坊市中级人民法院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试行)》做出了判决。此案是自我市开展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以来,首例获得判决的案件,此案的依法判决,标志着我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开启了依法治理的新征程。 此案的判决,标志我市走出了“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境,使“环境有价,损害担责”的理念更加深入人心,在今后的生产生活中,无论是企业还是自然人,一旦发生破坏生态环境的违法问题,都将会受到法律和经济的严肃追究。 来源:廊坊生态环境 向原创致敬。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如有侵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及时联系本网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