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
|
|
|
|
|
刑拘2人!桥头公安侦破2宗污染环境案件时间:2021-06-25 污染环境千夫指 保护环境万人颂 为了与大自然和谐共处 守护好我们共同的地球家园 一直以来,我们在提倡和强调保护环境 然而,大家是否知道? 污染环境不仅是不文明行为 还可能是违法行为、甚至触犯刑法! 为深入开展打击涉“食药环”违法犯罪专项行动,桥头公安分局按照上级工作部署,不断加大对污染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近日,成功侦破2起污染环境案,抓获2名犯罪嫌疑人,刑事拘留2人。 案件一: 2020年8月,桥头公安接报称,桥头镇某间无牌电镀厂生产的废水未经处理,直接排放至市政下水道,严重污染环境。接报后,桥头公安分局迅速组织警力开展分析研判,对该电镀厂污染环境的情况进行调查取证,发现该电镀厂排出的废水中,重金属含量超标。 2021年6月7日,在侦查掌握违法犯罪证据后,桥头分局组织警力展开抓捕行动,顺利将该无牌电镀厂的经营者李某(男,33岁)抓获归案。经讯问,李某对其经营的电镀厂生产的废水未经处理而直接排放至市政下水道,造成环境污染的犯罪事实供认不讳。目前,犯罪嫌疑人李某已被公安机关依法刑事拘留,案件仍在进一步侦办中。 案件二: 2019年12月起,犯罪嫌疑人姚某山(男,46岁)在东莞市桥头镇某村经营无牌电镀厂,在对模具进行电镀过程中产生废水未经处理排放至厂外泥地,最终流入湖头排渠。经对该无牌电镀厂车间的管道直排口进行取样监测,监测结果显示:该车间废水管道直排口PH值不达标,重金属含量超标。 经查,姚某山的行为已严重破坏了生态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三十八条之规定,桥头公安于2020年8月15日以涉嫌环境污染罪对姚某山依法立案侦查。经过连续多月的走访和调查取证,2021年6月2日,将姚某山抓捕归案;6月3日,对姚某山依法刑事拘留。目前,后续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来源:桥头公安 向原创致敬。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如有侵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及时联系本网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