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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案件播报】颍上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何某某、郭某某等10人涉嫌污染环境罪批准逮捕时间:2021-06-01 2021年5月26日,颍上县人民检察院依法对涉嫌污染环境罪的犯罪嫌疑人何某某、郭某某、王某山、石某某、张某某、李某某、金某某、王某恺、马某某、王某欢批准逮捕。 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办理中。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转载、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河长生态网的观点和立场。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