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总队临时党委会《关于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的通知》的安排,为有效打通影响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的堵点、难点问题,加强与地方生态环保、检察院等部门的沟通协调,规范、细化破坏生态资源案件线索的双向移送制度,加大移送查办力度。近日,森警总队三江源局黄河源园区森林公安局、扎陵-鄂陵湖保护分区派出所牵头,邀请玛多县检察院、县公安局、黄河源园区资源环境执法局等部门相关负责人参会,组织召开关于破坏生态资源安全案件行刑衔接座谈会,探索建立健全生态资源安全信息共享机制。
会上,黄河源园区森林公安局、扎陵-鄂陵湖保护分区派出所和黄河源园区资源环境执法局等部门,对历年来破坏生态资源安全案件及综合行政执法移送案件基本情况和存在的问题作了介绍,对行刑衔接中行政案件程序和主观故意认定提出了意见。玛多县检察院和县公安局就行刑衔接中行政证据和刑事证据转化要求以及移送程序作了介绍,各部门在加强交流、努力理顺行刑衔接等问题达成了一致。
此次座谈会,对生态案件行刑衔接机制的正常运行、协调工作及各单位之间的联系沟通、检察机关对生态案件提前介入、联合开展普法宣传等方面达成初步共识,对提高农牧民法律意识,确保国家公园自然保护区内生态安全,进一步形成合力打击破坏生态资源安全违法犯罪打下基础。下一步,总队将继续加强与地方行政执法部门、司法部门的协调沟通,确保生态案件行刑衔接机制落实落地。

(三江源国家公园森林公安局供稿)
来源: 森林警察总队党史学习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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