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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严控大气污染物排放,这家热电厂因超标排放被罚款25万时间:2021-09-05 ZAKER 哈尔滨记者 李木双 大气污染物排放,直接关系到空气质量。记者从黑龙江省生态环境厅获悉,近年来,我省加大空气质量监管,严厉处罚违规企业。日前,省生态环境厅发布大气污染物超标排放典型案例,今年 3 月,双鸭山一家热电厂因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超标,被处以 25 万元罚款。 今年 3 月 23 日,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执法人员对国家重点监控企业污染源自动监测历史数据检查时发现,某热电厂 3 号锅炉自动监测小时数据显示,2021 年 2 月 21 日 8:00-17:00 时,二氧化硫污染物排放浓度超过《火电厂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GB13223-2011)规定的排放浓度。 双鸭山市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局立即组织执法人员对该热电厂自动监测数据超标问题进行调查核实,经查,在线监控设施当天正常运行。造成排放超标的原因是,该企业因燃料煤炭水分过大,采用投柴油助燃方式提高炉温,造成产生废气中的二氧化硫浓度过高,而企业现有脱硫系统脱硫效率不足,导致二氧化硫超标,超标情况属实。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立即对该企业 " 涉嫌 3 号锅炉超标排放污染物案 " 立案调查,并送达《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双环责改字〔2021〕3 号)及《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行政处罚听证告知书》(双环罚告字〔2021〕2 号)。 因该企业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十八条相关内容,2021 年 5 月 31 日,双鸭山市生态环境局对该企业作出罚款人民币 25 万元的行政处罚。 省生态环境厅相关专家表示,本案是一起典型的污染物超标排放案例,直接反映出企业环保主体责任意识不强,忽视环保工作,存在侥幸心理。对这类企业环境违法行为,生态环境监管部门将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切实保护区域生态环境质量,坚持线上和线下监管相结合,加大巡查、排查力度和频次,对企业超标、超量的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从源头控制和减少这类案件的发生。 ![]() 编辑 高云 值班主编 张颖 【来源:ZAKER哈尔滨】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