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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以来,全市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951件,罚款3588.78万元时间:2021-07-17 7月16日,记者从2021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新闻发布会了解到,今年以来,市生态环境局坚决贯彻落实上级关于生态环境执法工作的各项部署要求,紧紧围绕全市生态环境重点工作,坚持目标导向,采取专项执法、交叉执法、联合执法等方式,始终保持环境执法高压态势,为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保卫战提供强有力的执法保障。截至目前,全市共立案处罚环境违法案件951件,罚款3588.78万元,共办理环保法配套办法案件36件。今年我市生态环境执法工作开展情况如下: 一、积极做好疫情防控期间生态环境执法工作 为严格落实省、市有关疫情应对防控工作要求,我局印发了《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环境执法实施方案》,统筹市、县两级环境执法力量,加强对全市医疗废物处置单位污染防治设施的日常监督管理,督促医疗废物处置单位加强医疗废物收集、贮存、处置,使医疗废物全部得到及时、安全、卫生处置。从1月5日开始,每日分析我市10家处置单位的医疗废物及涉疫生活垃圾收集、转移、处置情况,200家涉疫医院、医学隔离观察点的医疗废物及涉疫生活垃圾收集转移情况。通过每天汇总分析数据,动态掌握各县(市、区)相关工作进度,为推进防疫工作提供准确、及时的数据支撑。截至目前,我市10家处置单位共处置医疗废物14003.96吨。 二、持续推进日常监管 一是持续推进双随机工作。制定《石家庄市生态环境局2021年“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工作实施方案》和《2021年石家庄市生态环境执法稽查考核实施方案》,对全市排污企业按照一般排污单位、重点排污单位和特殊监管对象进行分类执法检查。截至目前,共抽查企业278家,其中内部联合双随机抽查企业32家(次),发现问题31个。二是组织开展远程执法。全方位加强污染源自动监测设备监督管理,截至目前,对我市74家涉废水企业已完成抽查44家(次),47家涉废气企业已完成抽查94家(次)。持续开展对涉废水、废气企业的远程执法抽查“零点行动”,进一步提升精准执法效能,在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现场执法频次的情况下,有效确保企业污染源达标排放。三是稳步推进分表计电安装。我市5723家涉气企业需要完成分表计电安装,上半年已完成安装企业共3627家,联网企业2709家。 三、强力开展执法攻坚 (一)大气执法专项行动 今年以来,我局组织开展了一系列大气执法专项行动。一是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攻坚专项执法行动。今年3月,按照《石家庄市2021年春季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攻坚专项执法行动方案》,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综合攻坚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8778人次,检查企业6642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684个。按照分类施策的处理原则,立行立改1303个、移交当地立案处罚问题152个、移交当地政府问题126个、限期整改问题63个、市级立案处罚问题40个。二是扬尘污染专项执法行动。组织公安、交管、交通、城管、住建等大气办成员单位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执法行动,共出动执法人员1580人次,检查企业1226家,发现各类环境问题606个。按照分类施策的处理原则,立行立改387个、移交当地政府问题205个、移交当地立案处罚问题11个、市级立案处罚问题3个。三是挥发性有机物治理工作专项检查。制定专项检查工作方案,成立11个执法组,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VOCs专项执法检查,共出动执法人员1002人,检查涉VOCs企业523家,发现各类涉VOCs问题159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05个、限期整改问题36个、立案处罚问题15个、移交当地政府处理问题3个,对存在的问题移交属地分局依法依规督促整改。四是“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为进一步巩固“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成效,压实属地监管责任,保持动态清零。按照《石家庄市2021年“散乱污”企业持续整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在巩固整顿成效的基础上,开展“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回头看”,同时开展新一轮“散乱污”企业再排查、再整治。截至目前,我市未发现清单内关停取缔类企业出现反弹和“两断三清”不到位问题、整合搬迁类企业未按要求进入工业园区和提升改造类企业整治不到位情况;2021年共计发现新增“散乱污”企业6家,均为关停取缔类。已全部完成整治,完成率100%。 (二)涉水专项执法行动 为全面加大对涉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2021年4月10日至5月15日,在全市范围内组织开展2021年度重点涉水排污单位达标排放环境执法专项行动。共出动404人次,检查企业162家次,共发现涉水环境问题23个,其中,立行立改21个,移交当地立案处罚2个。 (三)危险废物专项执法行动 一是制定了《石家庄市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回头看”专项行动工作方案》,全面排查涉危险废物工业企业。行动期间,对2020年第一轮至第三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行动发现的涉及问题企业739家、1076个问题全部进行了复核。专项行动累计出动执法人员37674人次,检查企业819家,非企业类场所15个。二是开展第二轮危险废物污染防治执法检查“回头看”专项行动。为确保专项行动取得预期效果,一方面印发了《关于持续开展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管执法的通知》,各县(市、区)生态环境部门成立工作专班,落实日报告、周调度制度,持续开展危险废物排查整治和执法监管“回头看”工作,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体系。另一方面进一步强化涉危险废物企业监管,聚焦重点领域,常态化开展执法检查,严厉打击违法犯罪行为,发现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 (四)其他专项执法行动 为落实好全市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措施,突出精准管控、定量管控,市生态环境局开展了对重点排污单位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落实不到位问题“回头看”专项检查,共检查企业117家,发现问题9个,其中限期整改问题2个、立行立改问题6个、移交当地环保部门立案处罚问题1个。同时,为确保在线监测数据真实有效,组织开展严厉打击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造假专项行动。对全市498家重点排污单位进行了全覆盖检查,共发现问题193个,其中立行立改问题121个,限期整改69个,移交当地环保部门立案处罚3个。此外,还深入开展了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备案管理、督办上级交办问题、“漠视侵害群众利益问题”专项整治等系列专项行动,人民群众的环境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不断增强。 四、创新方式精准帮扶 市生态环境局在坚持依法治污、铁腕治污,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始终保持执法监管高压态势的同时,深入践行“体检式、预防式、服务式”执法理念,严格执行文明执法、规范执法、科学执法工作要求,严格禁止执法“一刀切”。做到严格监管与优化服务并重,在监管中服务,在服务中监管。不断增强服务的意识和本领,创新服务方式,落实服务措施,寓服务于执法全过程。既要查处企业环境违法问题,又要指导帮助企业落实整改,提升环境治理水平,切实增强企业主动治污、主动减排、自觉守法的绿色发展意识。今年以来,我们与组建执法专班同步,聘请技术单位及设备支持单位,根据不同的执法性质、企业排污节点开展执法帮扶行动,对28家重点企业进行检查帮扶,共发现各类环境问题217个。针对发现的问题,采取一线帮扶等有力有效措施,督促企业整改到位。在环境监管过程中,突出精准执法,利用在线监控、远程质控、走航监测、无人机飞检等科技手段,加强非现场执法,在减少对企业打扰的情况下,确保环境监管力度不减。 下一步,市生态环境局将进一步加大环境执法工作力度,矢志不渝地推进生态环境质量改善,确保完成退出全国重点城市空气质量排名“后十”任务,为加快建设现代化、国际化美丽省会城市,当好全面建设经济强省、美丽河北排头兵、领头雁作出不懈努力! 向原创致敬。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如有侵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及时联系本网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