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4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一五条之规定,成都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对成都市天府怡心湖建设发展有限公司、浙江绿城建工有限公司、中建海峡建设发展有限公司、四川金柏鑫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的扬尘污染案作出行政处罚4万元的决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第一一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施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改正,处一万元以上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责令停工整治:
(一)施工工地未设置硬质围挡,或者未采取覆盖、分段作业、择时施工、洒水抑尘、冲洗地面和车辆等有效防尘降尘措施的;
(二)建筑土方、工程渣土、建筑垃圾未及时清运,或者未采用密闭式防尘网遮盖的。
违反本法规定,建设单位未对暂时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覆盖,或者未对超过三个月不能开工的建设用地的裸露地面进行绿化、铺装或者遮盖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住房城乡建设等主管部门依照前款规定予以处罚。
为了控制扬尘污染,保护和改善大气环境质量,保障人体健康,成都市相关职能部门频频出重拳。6月22日,成都市住建局还公布了2021年5月成都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十差”工地名单。
据成都市住建局相关负责人介绍,为进一步加强我市建设工地扬尘污染防治监管力度,夯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建设工地扬尘治理水平,截止目前,已分级分类对全市工地实施责任制、台账化管理,并对全市所有工地开展全覆盖达标检查、限期整改,全市住建系统已接入智慧工地项目3869个;市级其他行业主管部门已接入智慧工地170个。
为进一步提升细化工地扬尘管控标准,成都市住建局修订了《成都市建设工地文明施工管理技术标准》,同时进一步完善绿标工地标准,对原有的绿标工地全部重新评定,目前正在申报评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