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闻发布会现场
6月7日上午,福建省检察院召开“携手共护母亲河”专题新闻发布会,通报福建检察机关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工作暨闽江流域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相关情况,并答记者问。
福建检察机关在全省各级河长办大力支持下,依托河长办这一派驻平台,积极采取具体措施,不断延伸法律监督触角,全面开展派驻检察联络工作,为河长制在福建顺利推进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一、着力提升政治站位,增强河湖生态保护司法担当。到2018年3月底,福建检察机关已设立各级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85个、派驻检察联络员146名,在依法打击污染破坏河湖生态违法犯罪以及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消灭黑臭水体、流域源头治理、监管重点排污企业等方面强化法律监督,助力八闽河湖生态保护。
二、围绕司法办案中心,全面落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近三年福建省批捕破坏河湖生态案件114件200人、提起公诉155件347人,与涉河湖行政执法机关协作配合,摸排公益诉讼线索792条,办理河湖保护公益诉讼案件498件,在全面强化和规范河湖行政监管的同时,积极促成拆除违法侵占河道建筑物123座,清理固体废物、生活垃圾58071吨,关停整治污染企业348家,河岸补植复绿8030亩。
三、积极参与综合治理,凝心聚力构建河湖生态保护共同体。福建省检察院深化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制度,积极推进涉河湖行政执法机关协作,先后与省公安厅、省法院及涉河湖行政执法机关联合部署开展“2018春雷行动”“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等各专项活动,对侵占河道、非法污染水体、盗采河砂等重点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和监督,共召开联席会议1449次、列席专题会议1246次,介入河长办成员单位联合执法2063次,监督行政机关执法履职669件,发出检察建议956份。
本次发布会还与福建省河长办联合发布了13起福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河长制”典型案(事)例,涉及水体污染、岸线治理、水源地保护、河砂整治、渔业捕捞养殖、涉河湖行政执法等水生态环境保护元素。(福建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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