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剑指生态环境犯罪 守护绿水青山防线

时间:2021-06-05     【转载】   阅读

6月5日是第50个世界环境日,今年世界环境日中国主题是:人与自然和谐共生。

近年来,江苏省公安机关在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坚强领导下,在相关行政执法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全力投入污染防治攻坚战,依法严打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助推全省经济转型发展和重点环境问题解决,有力地推进了全省绿色发展和生态文明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江苏作出了积极贡献。202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2963起,抓获犯罪嫌疑人7147人,侦办了南京“9.23”污染环境案、南通“5.12”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扬州周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等一批具有典型意义案件,及时铲除了一批非法排污、非法捕捞、非法采砂等犯罪团伙,全链条摧毁了一批犯罪网络。

江苏省公安厅党委高度重视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工作,全省公安机关紧密结合当前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坚持系统化思维,注重规律性把握,精准打击、全力剔除非法排污、非法采砂、非法捕捞等行业“潜规则”,持续保持对破坏环境资源违法犯罪活动的严打高压态势。

一是专项整治环境领域突出问题

2020年以来,全省公安机关深入开展打击食药环犯罪“昆仑”行动,会同生态环境部门开展长江流域江苏段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集中打击整治行动、打击非法转移倾倒处置危险废物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全省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犯罪案件559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834人;全力投入长江“禁渔”工作,2020年共破获非法捕捞犯罪案件864起,抓获犯罪嫌疑人1605人,同比分别上升52.7%、23.4%,有力推动了长江“禁渔退捕”工作深入开展。

二是全力侦办环境领域大要案件

始终紧盯“严厉惩处背后的利益获得者和姑息纵容者”的目标,坚持突出重点、重拳出击,上追源头、下查流向,切实做到清源、断链、除根。2020年以来,共破获公安部挂牌督办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6起,省公安厅、省生态环境厅、省检察院联合挂牌督办的污染环境犯罪案件4起,省公安厅挂牌督办的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案件154起。

三是扎实推进打击食药环犯罪专业队伍建设

确立“让专业的人干专业的事”的理念,大力推进全省公安机关食药环侦专门机构建设。目前,省公安厅成立食药环侦总队,全省13个设区市全部成立独立建制的食药环侦支队,全省86个约77%的县级公安机关成立独立建制的食药环侦大队,专职民警增加到近900名,形成了较为完备的省市县三级食药环侦工作体系。

全省公安机关将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法治思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公安部的部署要求,牢固树立服务发展的使命担当意识、破案打击的主业主责意识、维护稳定的促发联动意识,切实把打击生态环境违法犯罪放到经济社会发展的大背景中去研究谋划,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打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活动,以“实打实”的行动坚决筑牢全省生态环境安全防线。

2020年度

全省打击环境犯罪典型案例

一、南京“9.23”污染环境案

2020年9月以来,南京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水上公安分局、六合公安分局,经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5名。经查,马某某等人长期驾驶船舶从航行船舶上收取污油水。2020年9月22日晚,该团伙驾驶船舶行驶至江北小河口水域后,使用船上自带的泵、油管等工具,将船上收取装载的污水及废油直接排放入水体,造成水面大面积污染,生态环境损害超过200万元。经认定,该废油属于危险废物。目前,其中2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二、徐州王某某等人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

2019年3月以来,徐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会同邳州市公安局历经近两年时间,成功破获王某某等人非法猎捕、收购、运输、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案,一举打掉一个跨26个省的特大犯罪团伙,彻底摧毁了一个涵盖源头、中间商、运输及消费等多环节、多层级的特大涉海洋野生动物犯罪网络,查扣涉案活体海龟279只,查明涉案绿海龟500余只、玳瑁70余只、蠵龟5只、其它海洋生物117只,涉案单位43家,涉案人员107人,涉案金额达1000余万元。目前,其中6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三、苏州陈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2020年6月以来,昆山市公安局成功破获陈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9名,打掉一个利用环卫吸粪车偷倒危险废物的犯罪团伙,查明非法倾倒危险废物200余吨。经查,2017年1月至案发,昆山市某纸塑有限公司副总经理陈某某、人事行政经理邓某某等人将公司产生的危险废物废有机溶剂(HW06)交由无危险废物经营许可资质的犯罪嫌疑人蔡某某非法处置。后蔡某某伙同本市环卫所工作人员王某某、苏某某、潘某某等人,利用吸粪车将废有机溶剂倾倒在昆山市高新区公共污水管网内,造成环境严重污染。目前,陈某某等9名犯罪嫌疑人均被移送审查起诉。

四、南通“10.09”污染环境案

2019年12月以来,南通市通州区公安局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线索,在通州区某润滑油经营部抓获犯罪嫌疑人12名,破获一起以废弃船只为掩护,趁着夜色向通州区兴石河排放危险废物的环境污染案。经查,2017年11月至案发,以潘某某为首的犯罪嫌疑人伙同唐某某等人从上海、苏州等地转运废油至通州区石港镇进行处置并将废物排放,期间共排放含油危险废物300余吨。目前,潘某某等12名犯罪嫌疑人和3家单位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五、南通“5.12”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

2020年5月以来,如东县公安局根据工作发现线索,经缜密侦查,成功破获“5.12”系列非法捕捞水产品案,抓获犯罪嫌疑人23名,查获渔获物银鲳2022斤、马鲛鱼105斤、鳓鱼205斤、鳗鱼苗562尾,扣押禁用网具34支、泡沫浮筏5条、渔船2艘、下海拖拉机1辆。经查,2020年5月10日凌晨,许某某、倪某某等6名犯罪嫌疑人各自驾驶泡沫浮筏至如东东凌海域非法捕捞鳗鱼苗被现场抓获。后经循线深挖,在如东洋口至东凌海域又查获非法捕捞渔船2艘,抓获犯罪嫌疑人17名。目前,许某某等2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移送审查起诉。

六、连云港刘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2019年10月以来,东海县公安局根据生态环境部门移交线索,经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查获废酸液1万余吨及酸洗好的石英砂6500吨。经查,2011年11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李某某、陈某某等人明知东海县某石英砂销售部无相关资质,从山东济宁、江苏盐城等地运出废酸,采用免费送货上门并每吨倒贴70元的方式交由东海县某石英砂销售部用于酸洗石英砂。期间,犯罪嫌疑人刘某某等人用废酸酸洗石英砂,并将酸洗产生的危险废物偷排至厂区外的鱼塘和农田内,严重污染环境。目前,13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七、淮安解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2020年5月以来,淮安市公安局淮阴分局经过缜密侦查,破获解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13名。经查,2019年10月至案发,解某某伙同刘某等人通过孔某某、庞某某等人居间介绍,将山东及江苏苏南等地的生活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运至淮阴区刘老庄镇、渔沟镇和马头镇的鱼塘内进行非法填埋,涉案垃圾和工业固体废物达1万余吨,非法获利300余万。目前,其中解某某、刘某等4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提起公诉。

八、盐城“2.26”非法经营野生动物案

2020年2月以来,盐城市盐都区公安局根据上级交办线索,经缜密侦查,抓获犯罪嫌疑人32名,现场查获各种蛇类活体2987条,涉案金额达2000余万元。经查,2017年9月至案发,犯罪嫌疑人李某某在未取得驯养繁殖许可、经营利用许可的情况下,从潘某某、陈某某等多名上线处收购各种蛇类,后销售给省内外饭店、市场及贩卖野生动物个人。目前,32名犯罪嫌疑人全部被依法提起公诉。

九、扬州周某某等人非法采矿案

2019年6月以来,仪征市公安局根据自然资源部门移交线索,经缜密侦查,精心组织行动,抓获犯罪嫌疑人45名,查扣装载机1台。经查,2018年至2019年间,犯罪嫌疑人周某某在无采矿许可证的情况下,雇佣驾驶挖掘机、货车、装载机和数名记账、过磅、收费的工人,有组织地在仪征市枣林湾安墩村非法开采砂石资源,并向南京、扬州等地洗砂场、混凝土搅拌站等50余家单位销售毛砂,非法获利人民币800余万元。目前,周某某等12人因犯非法采矿罪被判刑,曹某等17人因犯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被判刑,杨某等5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张某等11名犯罪嫌疑人被依法取保候审。

十、宿迁霍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

2019年3月以来,泗阳县公安局历时一年半,成功破获霍某某等人污染环境案,抓获犯罪嫌疑人34名,全环节捣毁一个非法处置危险废物的犯罪链条,查扣废甲醇蒸馏提炼设备1套、待处置危险废物20余吨。经查,2018年10月至案发,霍某某、汤某某等人在无任何资质的情况下,伙同吴某等人在泗阳县庄圩乡、沭阳县塘沟镇等农用地内私建化工厂,并通过穆某某等中间商从外省购进危险废物废甲醇进行非法处置,期间对十余亩农用地造成破坏,造成环境损害400余万元。目前,霍某某等19人已被判刑,汤某某等15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移送审查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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