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打伞破网,彻查彻办,坚决打掉环境污染犯罪保护伞关系网——滨州公安召开严打严惩环境污染犯罪百日攻坚行…

时间:2021-05-26     【转载】   阅读

要坚决把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摸出来,打下去!

严打严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重点在一个“严”字!

严查“内鬼”“保护伞”,铲除滋生腐败行为的温床!4月1日起,市公安局在全市范围内部署开展严打严惩污染环境违法犯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靠前担当,主动出击,对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展开凌厉攻势。截至5月24日,全市公安机关共侦办污染环境刑事案件11起,采取刑事强制措施49人,其中刑事拘留29人,已逮捕19人。办理污染环境行政案件13起,行政拘留14人。

5月24日,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赵永生再次主持专题推进会,调度工作情况,对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再强调、再部署。

进一步开辟线索来源

加大案件侦办力度!

公安机关作为打击主责机关,将进一步加大打击力度,增强主动意识,加快案件侦办速度。同时加大摸排力度,充分发挥基层民警人熟、地熟、情况熟的优势,发挥网格员、社区警务助理的作用,加强对河流沿线区域、人员、企业的摸底排查,及时发现各类环境违法犯罪线索和苗头。加强宣传发动,动员群众积极反映问题、提供线索,再挖掘一批线索、再破获一批案件。对包庇、纵容犯罪分子等违法违纪行为一律严肃查处,坚决把环境违法犯罪行为摸出来、打下去。

进一步强化协作配合

从严适用强制措施!

加强与环保部门之间的联动,主动沟通交流,在案件性质、检验鉴定、责任分工上及时沟通,充分发挥各自职能,依法严厉打击。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进行现场勘验、现场保护和检验鉴定,根据检验鉴定结果直接立案侦查;对尚不构成犯罪的,及时移交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处理。

各级公安机关办理污染环境违法犯罪案件时要依法从严查处,对于涉嫌犯罪符合羁押条件的,一律采取刑事拘留强制措施;符合逮捕条件的,一律提请检察机关审查批准逮捕;对符合行政拘留处罚的,依法从严处罚。

进一步破除办案阻力

严查“内鬼”“保护伞”!

推进会要求,全市公安机关和广大民警辅警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本着对人民群众负责、对子孙后代负责的原则,破除办案阻力,坚决履行好打击污染环境违法犯罪行为的职责。对于公安机关内部人员出现的违法违纪情况,一经查实,一律免职、停职,依法依纪处理。对发现的违法犯罪嫌疑人与公职人员私相授受、权钱交易的线索,移送纪检监察机关依法查处。

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周海林,局领导袁海泉、王强、郑保社、王洪涛、刘如联、郝士義、张进宝、张海滨、周增章,各分县(市)局、市局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严打严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整治重点

一、拉网式排查涉污重点目标:

1、可能非法储存、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的闲置院落、闲置房屋、闲置厂房和闲置厂区等“四闲场所”;

2、污染物排放不达标,违法违规建设,违规生产经营,利用闲置设施、农房等非工业用房进行非法生产,以及土地、环保、市场监管等方面手续不全的“散乱污企业”;

3、各类坑塘、沟渠、河湖等易发生非法排放、倾倒污染物的区域;

4、用于经营畜禽养殖业的场地、院落;

5、经营范围易产生污染物、存在污染隐患的工厂、企业;

6、从事危化品运输的车辆,疑似运输污染物的厢式货车,特别是有涉污违法犯罪前科的车辆以及从业人员。

二、重点打击下列违法犯罪行为:

1、重点打击涉水体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2、重点打击非法排放、倾倒、处置危险废物等污染环境违法犯罪;

3、重点打击重点排污单位篡改、伪造监测数据、干扰在线监测系统运行违法犯罪;

4、重点打击非法占用农用地、非法捕捞水产品、非法采矿、破坏性采矿等违法犯罪。

严打严惩环境污染违法犯罪“百日攻坚”专项行动

群众举报方式

线索举报电话:0543-3301053(工作时间)

24小时报警电话:110

举报信电子邮箱:bzsyhzzd@163.com

举报信邮寄:

(1)收信单位:滨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

(2)地址:山东省滨州市黄河一路391号滨州市公安局食药环侦支队

(3)邮编:256600

原标题:《打伞破网,彻查彻办,坚决打掉环境污染犯罪保护伞关系网——滨州公安召开严打严惩环境污染犯罪百日攻坚行动第三次推进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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