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3月29日,汕尾市副市长、市河长办主任林军率队到陆丰检查河湖“清四乱”工作,强调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把握时间节点,采取强有力措施,确保河道“四乱”问题整治任务全面完成。
林军一行先后到陆丰螺河水闸、牛角降水库,以及西南“四乱”点实地察看,了解河道“五清”和“清四乱”专项行动整治情况,并听取有关工作汇报。林军指出,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是国家水利部、省水利厅部署的一项重要任务,是推动河长制湖长制从“有名”到“有实”转变的重要举措,是必须完成的政治任务和底线要求。
林军要求,一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五清”和“清四乱”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确保国家、省、市的决策部署落到实处。对于“四乱”问题尤其是侵占江河湖泊违规建设别墅房屋等问题,要保持足够的政治敏感性,吸取“秦岭北麓西安境内违建别墅问题整治”的深刻教训,统筹加快抓好“清四乱”任务落实,加快推进“五清”工作。二要认真领会河湖“清四乱”有关政策文件精神,认真甄别河湖“四乱”问题,加强分类引导,完善整治方案,落实整治和销号。三要开展集中行动,确保按省的时间节点要求全面完成“清四乱”任务。同时,各地要加强巡查,及时、依法、坚决查处河道管理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行为,确保“四乱”问题“减存量,遏增量”。四要加大宣传力度,维护社会稳定,在推进清理整治过程中要注意妥善处理可能产生的社会矛盾。既要积极推进,按时保质完成任务,又要稳妥有序,注重疏导群众对立情绪,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汕尾市水务局局长黄宝俊、副局长肖瞻及陆丰市河长办、水务局有关同志陪同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