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推行非现场监管 实现精准执法

2021-07-05

湘潭日报社全媒体记者 廖艳霞

  6月29日一大早,湘潭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监控科执法人员任国伟来到办公室后,第一件事就是打开湘潭市污染源自动监控管理平台和重点污染源自动监控与基础数据库系统V3.2,查看全市66家重点排污单位130台套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数据。今年以来,湘潭市持续优化生态环境执法,充分发挥污染源在线监控“千里眼”作用,大力推行非现场监管执法,建立了《在线监控运行维护规定》等5项制度,以及在线数据日报、周例会、月通报等非现场监管执法程序,执法监管实现了从以往的“撒网式执法”向精准执法转变。

  守法企业无事不扰

  今年以来,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持续推动党史学习教育走深走实,不断深化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出台了《湘潭市优化生态环境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实施方案》。

  非现场执法监管是优化执法方式、高效统筹行政执法资源的重要举措之一,而自动监控是主要手段。“针对企业在线数据,我都会以日报表、月通报形式交办至现场监管部门。没有问题的企业不打扰,有问题的及时处理。”任国伟说。

  不久前,他发现湘潭某新材料公司污染物排放数据超标,马上警告企业自查,并通知执法人员限时查,原来是企业设施故障未及时停产所致。湘潭市生态环境局马上责令企业整改,要求企业一旦设施出现故障必须停产,并第一时间报告。

  任国伟说,处罚不是目的,督促企业达标排放才是出发点,通过自动监控平台,可第一时间发现企业污染源数据异常,限时查,促整改,有效遏制环境违法行为。

  湘潭市生态环境局有关负责人介绍,除自动监控外,还推行了视频监控和环保设施用水、用电监控等物联网监管手段,积极利用无人机航飞监测、VOCs走航车、DOAS走航(监测NO2、SO2)、尘负荷走航车(监测道路积尘)、激光雷达以及卫星遥感等科技监侦手段,开展污染源检查,减少对企业的打扰。

  违法企业严厉查处

  执法的目的就是查处环境违法行为。湘潭市生态环境局不断优化执法方式,提高执法效能,对守法企业无事不扰,同时标准不降严打恶意环境违法行为,切实维护群众环境权益。

  今年,湘潭市生态环境综合执法支队办理了湘潭县某彩印公司涉嫌伪造自动监控数据,干扰在线监控设施运行案件。这是我省第一起涉嫌破坏自动监控设施、伪造自动监控数据的案件。目前,该案件已移交公安部门进一步调查处理,有效打击了污染源自动监控设施的破坏、修改、不正常使用等违法行为。

  在此基础上,该支队继续加大执法力度,办理了湖南某包装印务有限公司不正常运行污染治理设施案件。目前该案件已下达预处罚,正准备移送公安部门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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