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乡村振兴局: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要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本文来源:成都商报红星新闻」
日前,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以下简称《行动方案》)。12月6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举行新闻发布会,介绍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有关情况。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指出,《行动方案》要求,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中央农办副主任、农业农村部党组成员、国家乡村振兴局局长刘焕鑫
刘焕鑫介绍说,党的十九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部署实施《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取得了显著成效。截至2020年底,三年行动方案目标任务全面完成,农村人居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农村长期存在的脏乱差局面得到扭转,村庄环境基本实现干净整洁有序,农民群众环境卫生观念发生可喜变化、生活质量普遍提高,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了有力支撑。
刘焕鑫表示,为接续推进新发展阶段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国家发展改革委、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会同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等有关部门编制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五年行动方案(2021—2025年)》。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行动方案》,已于昨日正式向社会公布。这是实施乡村建设行动的有力抓手。《行动方案》明确了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提升的指导思想、工作原则、总体目标、重点任务、保障措施等,包括5部分27条,是指导“十四五”时期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工作的重要文件。
刘焕鑫指出,对比三年行动方案,新一轮《行动方案》主要有三方面变化。
第一,在总体目标上,从推动村庄环境干净整洁向美丽宜居升级。着眼于到2035年基本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使农村基本具备现代生活条件,坚持因地制宜、科学引导,坚持数量服从质量、进度服从实效、求好不求快,坚持为农民而建,着力打造农民群众宜居宜业的美丽家园。到2025年,农村人居环境显著改善,生态宜居美丽乡村建设取得新进步。
第二,在重点任务上,从全面推开向整体提升迈进。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以深入学习浙江“千村示范、万村整治”工程经验为引领,以农村厕所革命、生活污水垃圾治理、村容村貌整治提升、长效管护机制建立健全为重点,巩固拓展三年行动成果,全面提升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推动全国农村人居环境从基本达标迈向提质升级。
第三,在保障措施上,从探索建立机制向促进长治长效深化。更加突出机制建设,强调完善以质量实效为导向、以农民满意为标准的工作推进机制,构建系统化、规范化、长效化的政策制度,提升农村人居环境治理水平。更加突出农民主体作用,强调进一步调动农民积极性,尊重农民意愿,激发自觉改善农村人居环境的内生动力。
红星新闻记者 严雨程 北京报道
编辑 谭王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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