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渣土车把建筑垃圾撒了一路,被罚20000元时间:2021-07-03 齐鲁晚报·齐鲁壹点记者 蔚晓贤 通讯员 尹继收 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防止撒漏污染道路,一旦发生遗撒或者泄露,不仅会污染城市环境,其违法行为也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近期,潍坊市城管执法支队接群众举报,反映宝通街与北海路交叉口以南500米路西有污染路面现象。执法人员迅速到达现场展开调查。经调查,潍坊某公司夜间至次日凌晨,运输建筑垃圾的车辆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在运输过程中遗撒、泄漏渣土,污染了北海路与宝通街交叉口以南路西侧的路面,共计1200平方米。该行为违反了《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五十五条之规定,属于未采取密闭措施运输渣土撒漏污染城市道路的违法行为。依法向其送达了《责令限期改正通知书》,责令停止违法行为,并将撒漏污染的城市道路清理干净,恢复原貌。 ![]() 潍坊市城市管理局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第七十六条第一项、第四项之规定,按照法定程序向当事人送达了《行政处罚决定书》,给予该当事人罚款20000元的行政处罚。当事人已主动缴纳罚款,案件办理完毕。 据介绍,依据《山东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规定: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应当采取密闭措施,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在运输过程中不得遗撒、泄漏物料。违反本条例规定,运输渣土、土方、砂石、垃圾、灰浆、煤炭等散装、流体物料的车辆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城市管理部门或者当地人民政府确定的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的罚款;拒不改正的,不得上道路行驶:(一)未按照规定采取密闭措施的;(二)未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三)未按照规定的路线、时间行驶的;(四)在运输过程中遗撒、泄漏物料的。 向原创致敬。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如有侵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及时联系本网站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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