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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颁布实施10年 生态修复成效明显时间:2021-06-29 多彩贵州网讯(本网记者 李远莉) 6月28日,记者从贵州人大常委会举行的新闻发布会上获悉,新修订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将于7月1日起正式施行。 据介绍,2011年7月,贵州就率先颁布出台了全国省级层面第一部针对流域保护而制定的地方性法规——《贵州省赤水河流域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条例》实施10年来,对防止长江流域水污染,保护赤水河流域独特的自然、生态和人文环境,引领和推动赤水河流域生态文明建设,促进赤水河流域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和可持续发展发挥了十分重要的作用。 ![]() 会议现场 生态修复成效明显 《条例》颁布实施以来,流域各级党委、政府以高度的政治意识和责任意识,把修复赤水河流域生态环境作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修复长江生态环境重要指示的具体实践,取缔、关停、搬迁污染企业和禁限养区内的规模化养殖场; 禁止批建化工、造纸、涉重金属、煤炭和其他矿产采选等重污染企业;禁止在涉及珍稀鱼类洄游的干流和重要支流修筑水坝; 引导农户合理施用化肥、农药、地膜;加大污水和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建成投运水质自动监测站;大力实施生态营林工程进行生态修复。 近10年来,全省累计投入赤水河流域环保基础设施建设资金达40多亿元,建成县级以上城镇污水处理厂21座,80%以上的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收运处置,流域森林覆盖率整体达50%以上。赤水河特有的珍稀鱼类由以前的46种增加到目前的64种,还发现了国家二级珍稀保护鱼类胭脂鱼。2018年,赤水河(贵州段)荣获“中国好水”优质水源称号。 2020年监测数据显示,赤水河贵州段16个水质监测断面水质优良率达100%,出境断面水质维持在Ⅱ类以上,高于国家标准,为长江中下游提供了坚实的生态屏障。 产业结构优化升级 各级党委、政府以“绿色环保、高效低耗、高端低碳”为标准,坚决淘汰落后产能和生产方式,加快传统产业转型升级,累计关闭小酒厂、小作坊2000多家。 同时,依托流域特有的资源禀赋,大力培育发展新兴产业。赤水市打造了竹产业和石斛产业为代表的特色轻工业基地和健康医药产业基地;仁怀市、金沙县、习水县大力调整种植结构,并以订单农业的方式实现与工业的对接,成为当地新的经济增长点。 流域内各级人民政府依托百万亩竹海、丹霞地貌世界自然遗产和红军四渡赤水时留下的革命历史文物等,大力发展多种形态的主题旅游,推动旅游产品创新,加快旅游配套设施建设,旅游业呈“井喷式增长”。 法治观念深入人心 流域内各级党委、政府大力宣传和普及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要求,提高党员干部、群众、企业的生态文明意识。在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及相关部门、干部群众的共同努力下,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进赤水河流域治理创新的理念得到深入贯彻,“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形成共识。 一审:罗亚楠 二审:李柏杉 三审:王幸韬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转载、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河长生态网的观点和立场。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