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世界地球日,云南景洪被中央点名!垃圾处理沦为污染源,市政府工作不力……

时间:2021-06-17     【转载】   阅读

4月22日,正值世界地球日

生态环境部官方微信通报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下沉云南省西双版纳州督察发现

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

因运行管理极不规范,环境违法问题突出

已沦为“污染源”

基本

情况

西双版纳州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位于景洪市江北街道,2004年5月建成使用,设计填埋总库容450万立方米、日填埋量298吨,配套建有日处理能力130立方米的渗滤液处理设施。目前实际日填埋量约650吨,现已填埋垃圾420万立方米。该处理场由景洪市城市管理局下属环卫清洁有限责任公司管理运行。现场检查发现,该处理场污染治理设施长期不运行,部分垃圾渗滤液直排,环境污染严重,风险隐患突出。

主要

问题

污染治理设施形同摆设

现场调阅景洪市垃圾处理场渗滤液处理站运行台账发现,2018年以来,该处理场多次、长时间停运渗滤液处理设施。据不完全统计,2018年至2020年,三年分别停运231天、172天、160天。此外,渗滤液处理站在线监控设施自2019年12月安装以来一直处于闲置状态,甚至在2021年3月西双版纳州生态环境局检查发现该问题并立案查处的情况下,该处理场依然我行我素不予整改。直至2021年4月7日督察组现场督察时,才委托设备方对设备进行调试,在长达一年多时间内,任由在线监控设施闲置。

2018年7月至10月,渗滤液处理站长时间闲置,一直未使用硫酸。

2019年12月至2021年4月在线监控设施长期闲置,数据空白。

部分渗滤液直排污染环境

据统计,该处理场渗滤液每日产生量约150立方米,而渗滤液处理站实际处理能力仅为120立方米/日,多余部分只能回喷至垃圾场。

2021年1月25日,生态环境部西南督察局检查发现,该处理场部分渗滤液通过填埋区底部防渗膜下的地下水导流渠直接外排,严重污染外环境。现场采样监测结果显示,外排渗滤液COD浓度为5420毫克/升、氨氮浓度为132毫克/升,分别超过《生活垃圾填埋场污染控制标准》(GB16889—2008)表2限值的53.2倍和4.3倍。

渗滤液由地下水导流渠排入外环境。

监测报告显示,渗滤液COD、氨氮浓度分别超标53.2倍、4.3倍。

场区内渗滤液“肆意横流”

该处理场2004年建成至今从未清淤,导流渠淤积严重、功能丧失,导致部分渗滤液无法通过导流渠正常进入调节池,只能从填埋区顶部溢出。现场检查发现,场区内部分已经闭库、覆膜、覆土的区域表层污水“肆意横流”,形成二次污染。

渗滤液由填埋区顶部溢出,在填埋区内肆意横流。

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该处理场渗滤液调节池设计容积3.5万立方米,自2019年以来,长时间高位积存渗滤液。现场检查发现,目前已积存约3万立方米未经处理的渗滤液。同时,该处理场未设置事故应急池,加上渗滤液处理设施处理能力不足且长期不能正常运行,随着雨季到来,遇连续暴雨等极端天气极有可能溢出外环境,环境风险隐患十分突出。

调节池高位储存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

原因

分析

景洪市政府对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置工作推动不力。

2018年、2019年,景洪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城市管理局分别就垃圾处理场渗滤液环境风险隐患突出的问题向景洪市政府进行书面汇报,但景洪市政府重视不够,既未研究部署,也不督促解决,任由垃圾处理场各类环境问题持续存在。针对景洪市生活垃圾超量处置严重、已接近满库容的现状,景洪市政府也未有力推动垃圾焚烧发电项目建设,2016年就计划启动的垃圾焚烧发电项目,至今仍处在前期场地平整阶段。

督察组将进一步调查核实有关情况,并按要求做好后续督察工作。

4月19日,

西双版纳州委书记郑艺实地调研督导

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整改工作

这是郑艺在5天内

2次到该垃圾处理场督导工作

据西双版纳报报道,4月19日到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实地调研督导整改工作时,郑艺强调,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既查清事实,又查清责任,既要有整改措施,也要有整改实效。

图源:西双版纳报

在专题研究景洪市城市生活垃圾处理场整改工作的座谈会上,郑艺要求,要态度端正,即知即改,严禁弄虚作假,严禁敷衍整改,严禁表面整改,严禁文字整改;汲取教训、举一反三,对中央环保督察组指出的问题,既查清事实,又查清责任,既要有整改措施,也要有整改实效。

要切实加快景洪市垃圾处理场存在问题的整改,全面体检存在问题,从主观和客观两方面深入分析问题产生的原因;全面检视管理问题,认真梳理委托管理、在线监测、责任管理、人员管理、管道铺设、雨污分流等方面问题;全面整改存在问题,迅速排查生态环保和其他各项工作中的薄弱环节,抓紧查漏补缺,又严又细又实地抓好整改落实。

要严肃处理不作为、慢作为人员,对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不够深入、思想认识不到位、工作敷衍了事,致使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问题整改工作未能得到有效解决的,依法依规严肃处理。

4月20日

云南省委常委会召开会议

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有关同志到会指导

会议强调,要从政治高度看生态环境问题,把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作为重要机遇,把督察组交办问题作为“必答题”,举一反三,切实解决一批长期想解决而没有解决的生态环境问题,推动云南省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再上新台阶。要以严肃认真态度抓好问题整改,列出问题清单,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明确完成时限,挂图作战、限期销账。对整改不到位的严肃追责,不能大而化之、不了了之。

经党中央、国务院批准

第二轮第三批8个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

于2021年4月6日至4月9日陆续进驻

山西、湖南、广西和云南等八省(区)开展督察

截至目前

各督察组均已进入下沉工作阶段

根据安排,中央第八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1个月。

进驻期间(2021年4月6日-5月6日)设立专门值班电话:0871—68599800,专门邮政信箱:云南省昆明市A005号邮政信箱。督察组受理举报电话时间为每天8:00—20:00。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要求和督察组职责,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受理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来信来电信访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举报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方处理。

截至4月19日20时,各督察组共收到群众来电、来信举报13478件,受理有效举报11039件,经梳理合并重复举报,累计向被督察单位转办9630件;被督察省份已完成查处1453件,其中立案处罚435家,罚款2580.97万元;立案侦查24件,拘留15人;约谈党政领导干部428人,问责党政领导干部96人。

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

边督边改情况汇总表

(云南新闻网综合自生态环境部、云南发布、西双版纳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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