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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大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投入!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时间:2021-06-17 住建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发布! 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月25日消息,为规范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逐步实现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和无害化目标,推动农村人居环境改善,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日前发布公告,批准《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和处理技术标准》为国家标准,自2021年10月1日起实施。 标准适用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主要包括总则、基本规定、分类、收集、运输以及处理6部分内容。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明确,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的技术选择应以本地区的社会经济发展水平、自然条件为基础,结合技术水平、垃圾量和种类合理确定,应做到技术成熟、经济合理、便于运行、保护环境。 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除应符合本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生态环境部公告:全国碳排放交易-登记、交易、结算管理细则正式发布 生态环境部发布《碳排放权登记管理规则(试行)》《碳排放权交易管理规则(试行)》和《碳排放权结算管理规则(试行)》的公告。 划重点:
江西省大力推进生活垃圾分类 近日,江西省制定了《生活垃圾分类2021年工作要点》和《生活垃圾分类工作2021年度考核方案》,确定到2021年底,全省新增生活垃圾焚烧日处理能力5000吨、厨余垃圾日处理能力500吨,力争城镇原生生活垃圾实现“零填埋”。 根据上述方案,到2021年底,全省设区市中心城区建成区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实现全覆盖,力争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基本建成,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25%以上,其中南昌市、宜春市中心城区推进分类中转站、分类运输能力建设,初步形成生活垃圾分类闭环体系,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县(市、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全覆盖,继续扩大生活垃圾分类试点示范实施范围,推进厨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农村地区持续探索垃圾分类减量和资源化利用的方法路径,在无害化前提下推动就地减量;14个省级试点县(市、区)率先在乡镇地区实现镇区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力争50%的行政村开展试点工作。 管理:市城管局召开垃圾分类工作调度会 5月21日上午,市城管局组织召开垃圾分类工作调度会。市城管局党组书记、局长贾建文,局党组成员、市环境卫生事务中心主任张之光,局三级调研员、市垃分办副主任孙魁全,八区一县城管局局长,局属相关单位及处室负责人参加会议。 会上,就《石家庄市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建设标准补充细则》进行了解读,对各区垃圾分类工作存在问题及下一步工作推进提出了具体要求。 贾建文局长强调,一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实行垃圾分类关系优化群众生活环境,关系贯彻落实好碳达峰、碳中和工作,也是社会文明水平的重要体现。各区城管局要切实将垃圾分类工作作为“一把手”工程,纳入本地本部门重点工作,强力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开展。二要强化措施,推进垃圾分类工作做实、做细。城管部门要带头落实垃圾分类,推动垃圾分类扎实开展。要加强垃圾分类工作培训,明确培训方案,提升工作人员业务水平。要大力开展垃圾分类宣传,采取市民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引导市民主动参与垃圾分类。三要狠抓重点,确保垃圾分类工作取得实效。要加大垃圾分类硬件设施投入,提标各社区、各单位的基础设施设置水平。配备配齐社区垃圾分类指导员,引导居民正确投放垃圾。规范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体系建设。 《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发布 5月19日,上海市人民政府办公厅正式《上海市2021—2023年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三年行动计划》,要求,到2023年,本市生态环境质量稳定向好,生态空间规模、质量和功能稳定提升,生态环境风险得到全面管控,绿色生产、生活方式加快形成,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取得明显进展。 污染治理水平不断提高。全市城镇污水处理率达到97%以上,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89%;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43%以上,实现原生生活垃圾零填埋;全市畜禽粪污综合利用率达到98%,主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98%,化肥施用量、农药使用量分别降低5%;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得到全面安全处置。 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印发2021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 实现碳达峰碳中和,是党中央经过深思熟虑作出的重大战略决策,也是当前应对气候变化最重要最紧迫的工作。立足生态环境部门应对气候变化的法定职责,江苏省生态环境厅将重点通过三项工作来推动这场变革:一是编制应对气候变化“十四五”规划;二是制定印发《江苏省生态环境厅2021年推动碳达峰碳中和工作计划》;三是积极参与全国碳交易市场建设。 《江苏省“十四五”应对气候变化规划》(以下简称《规划》)目前已经两轮意见征求和专家论证,计划进一步完善后报审。《规划》注重把应对气候变化工作放到碳达峰、碳中和整体布局当中来考虑,强调“五个聚焦”。 设定2025年,碳排放总量和强度控制完成国家下达目标,基本建成低碳新经济发展引领区、协同融合管控示范区、绿色低碳生活样板区,为碳排放提前达峰奠定坚实基础。包括加快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开展全省碳排放达峰行动、主动适应气候变化、提高气候治理综合能力等内容。 河南《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公开征求意见 为完善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体系,规范污染源挥发性有机物监测工作,河南省生态环境厅厅组织开展了《固定污染源废气 挥发性有机物监测技术规范》(征求意见稿)的研究制定工作,目前标准编制单位已编制完成标准征求意见稿,现公开征求意见,请于2021年5月31日前通过书面或电子邮件的方式将意见反馈河南省生态环境监测中心。 据悉,该标准规定了测定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便携式气相色谱-质谱法。适用于固定污染源废气中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分析,以及丙酮、异丙醇、溴乙烷、 二氯甲烷、2-丁酮、乙酸乙酯、正己烷、三氯甲烷、1,2-二氯乙烷、苯、四氯化碳、1,2-二氯 丙烷、三氯乙烯、甲基异丁酮、甲苯、乙酸异丁酯、乙酸正丁酯、四氯乙烯、氯苯、乙苯、 间二甲苯、对二甲苯、环己酮、苯乙烯、邻二甲苯、异丙苯、1,3,5-三甲苯、1,2,4-三甲苯、 1,2,3-三甲苯、邻二氯苯 30 种挥发性有机物的定性定量分析。其他挥发性有机物如果通过方法适用性验证,也可采用本标准测定。 END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转载、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河长生态网的观点和立场。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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