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丽乡村建设带来了农村家宴、乡村民宿、农家乐等“消费热点”。在乡村消费如何更放心?
4月15日至16日,“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专项工作组会议暨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启动仪式在江苏宜兴举行。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启动长三角地区“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活动,发布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六大承诺,发布《长三角地区共同开展“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方案(2019—2022)》。
长三角地区“美丽乡村放心消费创建”启动仪式。浙江省市场监管局 供图
六大承诺包括“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合同规范,公平买卖;明码标价,消费放心;产品可溯,质量安全;规范行业,树立品牌;维权快捷、接受监督”。
这标志着长三角地区放心消费建设在融入乡村振兴,提升农村消费品质,参与经济建设“双循环”方面迈出了新步伐。
记者从浙江省市场监管局了解到,下一步将紧扣“一体化”和“高质量”两个关键词,总结形成长三角地区满意消费环境建设理论成果,推动“满意消费长三角”行动。
具体来看,浙江将实施“美丽乡村满意消费”行动,力争2021年底,建立2000个村级消费维权联络站(点),满意消费乡村区域内30%以上的生产经营单位建成“满意消费长三角”放心单位;鼓励引导更多企业加入“长三角企业无理由退货承诺联盟”,2021年发展长三角异地异店无理由退货承诺企业300家,嘉兴市嘉善县提前完成2022年底“满意消费长三角”单位培育发展目标;构建“放心消费在浙江”智慧管理平台,提升“满意消费长三角”和“放心消费在浙江”建设数字化动态管理水平;提升长三角地区消费维权处置效能,力争长三角跨区域投诉举报消费纠纷处理率达到1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