点进来!这场新闻发布会有“看点”

作者: 杨曦颖 【 转载 】 来源: 澎湃钦州 2025-12-05

点进来!这场新闻发布会有“看点”


11月27日


市新闻发布中心举行


钦州市全面推行


河湖长制新闻发布会


介绍2025年以来


钦州市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有关情况


“我市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河湖库‘清四乱’整治工作取得明显成效,河湖水域岸线管理进一步加强,河湖管理信息化水平稳步提升,河湖面貌明显改善,逐步实现全市河道‘水清、河畅、岸绿、景美’的目标。”市水利局局长、市河长制办公室副主任冯远波说。


今年以来,我市、县(区)总河长利用河长会议制度,组织召开河长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年度重点工作,印发实施《钦州市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生态环境安全“严防严守”工作方案》,推进河湖长制重点工作落实。市总河长靠前指挥、以上率下,带领全市1648名河湖长全年巡查河湖约6.3万人次,协调解决问题52个,扎实推动河湖长制走深走实。同时市、县(区)河长制办公室积极发挥“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河长+法官”协作机制作用,推动解决合浦水库违规拦网、网箱养殖等突出问题750个。


经济发展,水利先行。今年前三季度,全市完成全口径水利建设投资9.93亿元,占年度完成投资目标12亿元的82.75%;水利水电固定资产投资完成9.2亿元,同比增长15.6%,增速位列全区第五名。尤其是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钦州项目,我市涉及的8个施工标段目前均已开工建设,累计完成固定资产投资197068万元,其中2025年完成投资56621万元。我市还向自治区争取落实钦灵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工程初步建设资金5356万元,该项目总投资6.65亿元,将在近期开工建设。


河湖系统治理方面,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加快推动水利部下发的河湖库遥感图斑复核工作。截至目前,全市排查发现“四乱”问题36个,100%完成整治销号,水利部推送我市214个遥感图斑问题,100%完成复核,有效改善了河湖生态基底。目前市区10段河流、农村2条河流黑臭水体治理水质持续达标,城市生活污水集中收集率较上年提升11.43个百分点。全市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5.7%,7个地表水区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均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要求。


围绕饮用水水源、工业园区、城镇生活污染、河湖岸线保护等方面,我市加强平陆运河施工期运河沿线饮用水保障,加大力度开展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畜禽养殖污染等水环境污染排查整治。截至目前,排查发现畜禽养殖问题1121个,完成整改1117个,整改完成率达99.6%;排查发现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问题432个,完成整改423个,整改完成率达97.9%,有效改善河湖水安全环境。


此外,我市强化河湖安全保护专项执法行动,严厉打击侵占河湖、妨碍行洪安全、破坏水工程、非法采砂、非法取水、人为造成水土流失等领域的水事违法犯罪行为。今年全市开展执法巡查340次,清除违规堆场28个,立案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99件、水事违法案件29起、船舶污染相关违法案件8起。


发布会上


相关负责同志


回答了记者的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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问题一:钦州市在落实河湖长制工作方面取得了积极成效,请问,下一步钦州市将采取哪些措施一以贯之强化河湖长制?


下一步,我们将结合钦州市的实际,从以下5个方面着手开展工作,保障河湖长制各项工作任务落实落细落到位。


一是推动河湖长制提质增效。完善河湖长责任体系,落实河湖长动态调整机制和责任递补机制,进一步强化各级河湖长履职任务落实;继续发挥好监督考核激励问责“指挥棒”作用,完善河湖长制监督检查体系,常态化开展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河湖长制统筹协调作用,加强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协同联动,合力破解河湖重点难点问题,坚决守住河湖生态环境安全底线。


二是提升供水安全保障能力。继续加快推进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工程钦州项目、平陆灌区工程前期工作,健全完善农村供水工程体系,实施灌区续建配套与现代化改造,持续实施病险水库(水闸)除险加固等项目建设,加快钦州市水安全保障“十五五”规划编制工作,不断提升全市水安全保障能力。


三是强化水域岸线空间管控。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结合涉重金属、养殖污染风险隐患排查及水源保护区“严防严守”工作,重点清理整治妨碍行洪突出问题,筑牢河湖安全屏障,强化划界成果应用和规划约束,严格涉河建设项目审查审批,严控各类水域岸线开发利用活动,强化执法监管,严厉打击侵占河道、非法采砂等违法行为,切实保障江河湖库生态安全和水资源安全。严格落实自治区总河长第10号令部署要求,统筹项目规划和资源调配,积极争取中央资金支持,全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


四是深化智慧赋能河湖建设。深化监测预警、分析决策、应急处置等环节的数字赋能。充分利用卫星遥感、无人机航拍、视频监控等技术,提升河湖库智能化监测精准度和监管效能。借鉴平陆运河数字孪生项目成功经验,探索构建钦州市“天空地水工”一体化水利感知网及具有预报、预警、预演、预案功能的智慧水利体系。逐步升级改造水利感知基础设施设备,构建智慧化、智能化水工程信息化平台。完善水利网络安全体系,“人防”和“技防”两手抓,以人工智能赋能水环境治理全链条革新。


五是持续加强河湖长制宣传。持续开展幸福河湖优秀案例、“清四乱”典型案例宣传等河湖长制宣传科普活动,组织开展“关爱山川河流” “河小青”等志愿服务活动,探索拓展“河长+”多元协作新模式,鼓励引导“民间河长” “河湖志愿者”“社会监督员”深度参与河湖管护,推动河湖治理从“政府主导”逐渐向“政府主导、全民共治”转变,引导更多社会力量参与到江河湖库保护工作中来。


问题二:请问钦州市在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方面采取了哪些措施,取得的成效如何?


钦州市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治水重要论述和河长制必须一以贯之的重要指示精神,纵深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常态化规范化,牢牢守住河湖安全底线,取得了良好成效,具体措施如下。


一是坚持高位推动。市委、市人民政府高度重视河湖长制工作,市总河长多次就纵深推进河湖库“四乱”问题作出指示批示,并组织召开会议,研究部署相关工作,签发市第8号总河长令,压实各级河长及河长会议成员单位工作责任。全市各级党政领导干部率先垂范,带头开展巡河,全年累计开展巡河6.3万人次,市、县(区)河长制办公室积极发挥组织协调、分办督办、跟踪问效的职责,今年来共发出书面整改通知32份,有效维护了河湖生态健康。


二是坚持问题导向。以妨碍河道行洪、侵占水库库容为重点,全面排查整治河湖库管理范围内违法违规问题,推进河湖库“清四乱”工作向纵深发展,坚决清存量、遏增量,改善河湖库面貌,保障水功能有效发挥,累计清理整治河湖库“四乱”问题1649个,为全面提升钦州市水安全保障能力提供有力支撑。


三是坚持多方联动。建立健全水利、公安、自然资源等多部门联合执法机制,推进“河长+警长”“河长+检察长”“河长+法官”联动机制作用,依法开展打击江河湖库违规筑坝、网箱养殖、非法采砂等行为。加强区域联防联控,与北海市、玉林市签订跨界河库联防联控联治协议,推进合浦水库、洪潮江水库 “四乱”问题清理整治。


四是坚持高压态势。强化监督问责问效机制,建立健全上下联动河湖暗访督查体系,层层传导压力,对不履职或履职不到位的河长,通过约谈、通报、曝光等方式督促履职。拓宽公众监督与举报投诉渠道,推动将河湖管理纳入村(居)民自治章程和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及时回应民众关切,发挥群众力量共同参与到河湖管护中来。


问题三:我们了解到水利部等六部门联合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意见》,请问钦州市是如何推进幸福河湖建设的?


感谢您的提问。钦州市坚持统筹推进、综合施策,从水与自然生态、经济社会发展关系的高度出发,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推进河湖治理。紧紧围绕“水安全、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水文化、水管理”的要求,大力创建幸福河湖。具体推进措施有:


一是加强顶层设计。钦州市颁布实施第4号总河长令,大力推进幸福河湖建设,加强与水利工程、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美丽广西乡村建设等工作衔接。并每年都将幸福河湖建设纳入河湖长制年度工作要点,明确建设幸福河湖具体职责、任务目标、工作举措、实施步骤等,为幸福河湖建设工作奠定基础。


二是有序推进建设。自2020年以来,钦州市结合实施中小河流治理、生态补水、城镇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等重点工程,高质量建设幸福河湖,增强了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累计建成广西幸福河湖21处。2025年,钦州市贯彻落实自治区第10号总河长令部署要求,充分发挥河湖长制作用,加强统筹协调,积极谋划钦江、张黄江幸福河湖建设项目,明确建成兼具水安全保障、水资源丰富、水生态健康、水环境优美、水文化彰显的幸福河湖的目标,不断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利用“世界水日”“中国水周”等活动契机,开展幸福河湖建设宣传活动,将幸福河湖建设纳入村规民约,聘请“民间河长”“社会监督员”积极参与河湖管护,通过《中国水利报》《广西日报》《钦州日报》和钦州电视台以及各类新媒体平台宣传推送我市幸福河湖建设情况,征集发布幸福河湖优秀案例,总结提炼好经验好做法,形成可复制、易推广的鲜活案例,宣传幸福河湖建设生动实践,营造爱河护河良好氛围。


问题四:河湖管护与群众利益息息相关,请问群众如何参与到河湖长制工作中来?


群众参与河湖长制工作是实现河湖治理长效化、共建共治共享的关键环节,因此,我们注重发动群众参与到河湖长制工作中来,营造全民共治良好氛围。


一是市、县(区)人民政府官方网站上均公示市、县、乡、村四级河长名单,并在河流的醒目位置设置河长公示牌,据统计,全市共设置了1243块河长公示牌,在这些牌子上清楚标明了河长姓名、职务、职责、河流起止点,管护目标,河长手机号码和河长办监督电话等,大家可以对河长进行监督,如发现有关河湖管理方面的问题,可拨打电话举报、投诉。


二是市、县(区)河长制办公室均聘请了“民间河长”“河湖志愿者”“社会监督员”开展河湖巡查、科普宣传、普法教育、河湖保洁等活动,他们可以协助河长进行流域治理、水质监测、问题上报及监督,他们都是义务的,他们对河长制工作和河长起到了很好的监督作用,也欢迎您报名,共同参与到河湖管护中来。


三是市、县(区)河长制办公室每年均举办“关爱山川河流 保护母亲河”“河小青”等志愿服务活动,宣传河湖长制、河湖管理等相关知识,也欢迎大家踊跃参与到河湖志愿服务队伍中来,开展巡河护水、河道保洁等志愿活动。


问题五:请问,今年钦州市在水环境综合整治方面取得哪些成效、有哪些具体措施?


2025年以来,钦州市委、市人民政府始终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扛实扛牢保护钦州山山水水的政治责任,全市各级各有关部门精准施策推进水环境综合整治,成效显著。1—10月,钦州市7个地表水国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85.7%,7个地表水区控断面水质优良比例为100%,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100%,均达到自治区考核目标要求,全市水环境安全平稳。主要措施有几个方面:


一是扛实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钦州市委、市人民政府把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摆在突出位置抓落实,市委常委会、市人民政府常务会议多次研究部署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市委、市政府主要领导及有关市领导多次一线督导调研,加快推进生态环境突出问题整改。


二是强化流域治理保障水环境安全。印发实施钦州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2025年度实施方案,强化重点流域问题整治,完成南流江流域环境风险问题整改32个,多举措推进入河排污口治理,完成整治入河排污口169个,有效削减陆源污染。


三是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监督管理。加强饮用水水源地水质监测,强化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排查,落实饮用水水源保护区环境风险隐患问题整改25个,修订完善钦州市饮用水水源地突发环境事件应急预案,开展涉重金属突发环境事件联合应急演练,进一步提升水环境应急处置能力。


四是重拳整治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截至11月25日,全市梳理列入清单问题432个,其中,涉重金属环境安全隐患问题297个,完成列入清单问题整改423个,完成率97.9%,涉重问题完成整改293个,完成率98.7%,立案查处环境违法案件120件,有效防范涉重金属环境污染风险隐患。


五是标本兼治整治畜禽养殖污染。严格畜禽养殖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坚决执行禁养区管控要求,严厉打击畜禽养殖环境污染行为,今年以来,生态环境部门立案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17件,各县区立案查处畜禽养殖环境违法行为82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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