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依法严打环境领域违法犯罪,近日,井陉县公安局破获刑事案件1起,刑事拘留3人;查处行政案件6起,行政处罚6人。
11月23日,该局民警在巡查时发现,有人在上安镇某村石场非法开采矿石,警方迅速将该石场负责人刘某兵(男,36岁,)、贾某锋(男,33岁)、杜某毅(男,33岁)抓获。经讯问,三人如实供述了自今年9月份以来非法采矿的犯罪行为。目前,三名犯罪嫌疑人已被依法刑事拘留。
11月19日,民警巡查时发现县城某房地产建筑工地和两家非金属制品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使用国五重型货车运输原料、成品。11月29日,民警又发现上安镇某建材企业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使用国五货车运输矿石,并使用铲车装载、销售石粉。目前,经调查取证,已依法对上述企业负责人王某红、贾某涛、朱某水、刘某明分别予以行政拘留处罚。
11月26日、27日,民警加大巡逻力度,在检查中发现两处建筑工地在重污染天气预警期间,违规进行土石方作业。经调查取证,该局依法对两个建筑工地负责人康某明、张某廷分别予以行政罚款处罚。
(燕都融媒体记者张培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