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丰县检察院公益诉讼助力防治水污染

2021-12-03

调查取证。

今年以来,为加强县域水资源管理和保护,有效防止水库水质污染,保障城乡居民用水安全,永丰县检察院积极开展水库水质污染防治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已发出公益诉讼诉前检察建议12份,督促相关行政机关积极履职,助推全县109座小(2)型以上水库水质污染整治见成效。

此前,不少水库养殖承包人为追求利润最大化,过量投喂饲料,甚至投喂化肥和人畜粪便。库区周边养殖污水未经处理直接排入水库,导致水库水质受到不同程度污染,影响周边群众饮水安全,破坏水生态环境。

该院针对上述情况,主动与县河长办、水利局及各乡镇负责人,深入实地查看流域生态状况。先后走访了全县10余个乡镇、30多座水库。通过取样检测、调查核实,发现在水库及水库流域范围内,存在投肥、投药、投料养鱼,向水库排放污水、倾倒粪便垃圾等污染水库水质的行为。

该院及时向有县有关行政部门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督促依法履职,立即开展整治工作。经过认真整改,承包合同已到期的水库已一律停止继续承包,未到期的水库也一律签订人放天养协议。所有水库养殖承包者,全部签订了不投肥投料投药养殖的承诺书。此外,有关行政部门对发现问题的水库,已组织进行放水清库、晒库、清淤消毒等非生物措施整治。(文/余远光、王春龙 图/姚卫东)

(责编:罗娜、帅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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