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地方政府无权限制业主参与减排量交易的正当权益

2021-11-25

南都讯记者宋凌燕 发自北京 11月25日,生态环境部召开11月例行新闻发布会。会上,生态环境部应对气候变化司副司长陆新明强调,针对近期个别地方出台文件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相关碳指标进行限制,项目收益归项目所在地所有的做法,生态环境部重申:

第一,项目业主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的权益受国家法律保护,地方政府无权对项目业主参与减排量交易的正当权益进行限制或收归己有。

第二,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是全国性交易,地方不应该出台与国家有关政策相悖的“地方保护”政策。

陆新明介绍,对风电、光伏等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项目参与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产生的减排量,中国已经出台相关的制度文件予以规范。

2012年中国发布了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管理暂行办法,明确温室气体自愿减排交易机制支持对可再生能源等项目的温室气体减排效果进行量化核证,经核证后的减排量可进入市场交易。这个机制在促进可再生能源发展,生态保护补偿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在全国碳排放权交易市场中还发挥了重要的抵销机制作用。

向原创致敬。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如有侵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及时联系本网站删除。

 


阅读

推荐

  • QQ空间

  • 新浪微博

  • 人人网

  • 豆瓣

取消
技术支持: 商联网
  • 新闻焦点
  • 热点视频
  • 供应链
  • 留言爆料
  • 会员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