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通一线|内蒙古赤峰松山区:公益诉讼“321”全方位守护生态宜居环境
赵晓明
连线嘉宾: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检察长 赵晓明
连线记者:本报记者 何南宁
新闻背景:作为公益诉讼检察试点单位,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赤峰市松山区检察院紧紧围绕公益诉讼法律监督职责,不断探索,开拓创新,全方位开展公益诉讼检察工作,为松山天更蓝、山更绿、水更清、环境更优美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记者:自法律赋予检察机关依法提起公益诉讼、维护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法定职责以来,你们院开展了哪些重点工作,效果怎么样?
赵晓明:松山区是赤峰市中心主城区,总面积5618平方公里,境内八大河流纵横交错,两大水库波烟浩渺,环境保护工作面临很多挑战。2015年作为公益诉讼检察试点单位以来,我院大胆实践,勇于探索,在试点期间共办理行政公益诉讼案件23件,均发出了诉前检察建议,得到了环保、林业等部门的重视并及时进行了整改。其间,办理了自治区首例督促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起诉赤峰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案。
2017年7月检察公益诉讼制度全面推行以来,我院积极稳妥开展工作,与松山区河长办联合开展河湖“清四乱”(乱占、乱采、乱堆、乱建)专项检察行动,清理非法占用河道47公里,清理生活垃圾、建筑垃圾21.8万吨,整治违法排放空气污染物的企业40多家,督促收回被非法占用的城镇国有土地217亩,办理的“赤峰市松山区阴河流域违法排污破坏生态环境系列案”被内蒙古自治区检察院评为“全区河湖四乱清理”专项行动典型案例;加大对林业生态修复的监督力度,发挥“三检合一”优势,从刑事案件中发现行政公益诉讼案件线索60余件,监督植树造林万余株。
此外,我们还开展了阴河流域赤峰三座店水库赤峰中心城区饮用水水源地水环境综合治理公益保护、西路嘎河流域二道河子水库水污染治理公益保护行动,助力三座店水库上游水源地综合治理项目争取资金1.4亿元,全力保障赤峰中心城区居民的饮水安全。2021年3月下旬,针对承德某淀粉公司生产污水随意排放危及松山区二道河子水库水质安全线索,我院积极行动,得到了松山、围场、喀喇沁三地检察机关和环保部门的支持,协同开展环境保护综合治理。
总体来讲,我院所办案件覆盖了大气、水域、林业资源、固体废物污染、野生动物保护、食品药品安全等各领域,全方位守护了松山区的生态宜居环境。
记者:这一系列工作的顺利开展依托于怎样的工作模式?
赵晓明:我院在生态检察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做法,目前已经形成了较为成熟的“专业化法律监督+恢复性司法实践+社会化综合治理”生态检察工作模式,探索构筑起公益诉讼“321”工作法,通过建立区域外、区域内和部门间的“三项”合作机制,落实推进生态检察和公益举报奖励“两种”办法,做强生态检察工作站“一个”示范点,凸显了检察机关的新作为。
运用两法三制,服务“两河两库”生态治理。我院制定并落实了《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加力推进生态检察工作实施办法十二条》《松山区人民检察院公益诉讼案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即一个受理渠道、二大类受案范围、三种举报途径、四条奖励细则提醒、五项举报条件),建立健全与河北围场县检察院建立的跨区域协作机制、与行政机关建立的常态化合作机制、“河长+检察长”联动协作机制。
作为检察机关公益诉讼试点院,这项工作全面铺开三年来,我们做了很多创新工作。在自治区范围内,第一个与相邻省份河北省承德市围场县检察院建立了跨省市县区域生态检察合作机制;设立了全市第一家生态检察工作站,并将其建成生态检察示范点;建成赤峰市首个公益诉讼快速检测实验室,为公益诉讼工作提供了案件线索的初步筛查及证据搜集固定的强大技术协助;我们培养的无人机操作员成为全市检察机关取得无人机飞行驾照第一人,将无人机航拍技术引入到公益诉讼检察办案之中,使调查取证、固定证据工作如虎添翼;办理了自治区第一例督促有关环境保护部门起诉赤峰某化工有限公司污染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诉前程序案;依法向政府提出诉前检察建议的做法在全市开了先河。
记者:关于检察公益诉讼在松山的未来,您能否展望一下?
赵晓明:民生无小事,枝叶总关情。公益诉讼工作更是事关民生民利,离老百姓最近,同老百姓生活最密切。公益诉讼的生命力不仅是写在法律中的,更重要的是要让行政机关和群众对公益诉讼检察有更深的认识。只有真正理解透它的作用,才能更有力量、更加靠谱地帮助老百姓去解决问题。在下一步工作中,我们将继续做好两河两库生态治理,严格河湖周边环境保护及水域管理保护,建立“收集线索、引导取证、建议履职、公益诉讼”的河湖公益保护机制,严厉打击固体废弃物排放、污水排放、非法侵占河道等违法行为,为松山生态环境保护贡献检察智慧和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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