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玉林市召开河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时间:2021-12-09 (来源:玉林生态环境) 12月8日,玉林市召开河长制工作新闻发布会。党的十八大以来,玉林市以坚决打赢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为主线,全面落实落细河长制,持续深入推进“河长巡河”“河长治污”“清四乱”“河湖划界”“美丽幸福河湖建设”“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河长+检察长”“河长+校长”“共青团+青年环保社会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青年突击队”的“河小青”队伍模式,“妇联+环保妈妈+女企业家”的“巾帼河长(妈妈河长、女企业家河长)”队伍模式”专项行动,推动河长制“有名”更“有实”。今年,玉林市南流江、九洲江等重点流域水质持续向好。最新数据显示南流江国控横塘断面水质稳定在Ⅲ类水标准,彻底扭转了水质呈现劣V类的被动局面。九洲江国控山角断面水质长期处于Ⅲ类水,两广协议提出的英桥河、长山河、大坝河等三条跨境支流,全面消除劣Ⅴ类。 今年,玉林市继续完善市、县、镇、村四级河长体系,明确2284名河长,含3名市级河长、127名县级河长、779名镇级河长、1375名村级河长,共设立河长公示牌2243块。各级河长严格按照总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1次,市级河长每年巡河不少于3次(每半年不少于1次),县级河长每季度巡河不少于1次,镇级河长每月巡河不少于1次,村级河长每周巡河不少于1次的要求开展巡河。市总河长、市级河长率先垂范,以问题为导向,多次主动深入南流江、九洲江、北流河等流域,现场督导问题解决。今年各级河长累计开展巡河11.8万人次,其中市级河长高达35人次,远超自治区规定的要求。 玉林市始终将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作为全面推行河长制的重点工作,严格按照《玉林市河库“清四乱”专项行动实施方案》部署要求,大力摸排与整治河库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问题,自觉将清理整治范围延伸至农村池塘沟渠,实行全覆盖。组织河长会议成员单位联合开展河库“四乱”问题清理整治“回头看”行动,促进“四乱”问题整治工作常态化。 今年以来,玉林市基本完成了境内河流管理范围划定,目前105条(段)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627条(段)流域面积50平方公里以下河库管理范围划定成果基本完成,待自治区审定。市领导担任河长的南流江、九洲江、北流河、武思江、马江(小江水库)、旺盛江(旺盛江水库),以及北流市罗江、杨梅河的岸线保护与利用规划报告已通过审查,待报政府批复。同时,我局积极对接自然资源部门,将管理范围划定成果纳入自然资源部门“国土一张图”。 玉林市按照自治区颁布实施的第4号总河长令部署要求,从防洪保安全、优质水资源、健康水生态、宜居水环境、先进水文化五个维度,全面推进我市美丽幸福河湖建设。今年我市出台了玉林市美丽幸福河湖建设实施方案。组织完成了北流市大木塘河(会仙河)幸福河湖建设验收。今年正在开展7条美丽幸福河湖建设。 玉林市坚决贯彻落实水利部,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开展河道非法采砂专项整治。截至目前,共出动专项整治7775人次,累计巡查河道长度2.26万公里。今年以来,市、县两级开展打击非法采砂执法巡查1013次,组织水利、公安、自然资源、生态环境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12次,打击取缔违法采砂点10个,依法查处违法采砂船21艘,清理上砂设施6个。 玉林市持续推行“河长+检察长”治河新模式2020年7月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共办理涉河涉水公益诉讼案件48件,发出检察建议12件,开展磋商28件,提起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2件。针对污染河流现象,办理了涉及直排污水、倾倒垃圾、侵占毁坏河岸等河库“四乱”案件28件。 玉林市创立“河长+校长”新模式。组织全市746名校长参与河长制及防溺水工作,共聘请公益性岗位水域巡查员8818人。教育系统巡查发现和整治河库“四乱”问题157个,成功营救溺水者8人。 玉林市筹备构建“共青团+青年环保社会组织+青年志愿者队伍+青年突击队”的“河小青”队伍模式,“妇联+环保妈妈+女企业家”的“巾帼河长(妈妈河长、女企业家河长)”队伍模式。截至目前,选拔528名优秀青年志愿者担任“河小青”,选拔400名优秀妇女担任“巾帼河长(妈妈河长、女企业家河长)”。 来源:玉林市河长办 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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