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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1年第二季度泾川县城区生活饮用水水质监测结果的公示时间:2021-07-10 根据《泾川县城市饮用水卫生监测工作方案(试行)的通知》(泾卫发〔2019〕33号)要求,县疾控中心于每月对泾川县自来水公司供水范围内10个管网末梢水(水龙头水)进行12项常规指标监测;并选择其中1份水样作为季度监测点监测32项指标。现将2021年4-6月份泾川县城区居民户饮用水水质监测情况公示如下: 一、采样情况 2021年确定泾川县城关镇杨柳村三队、泾川县楠林家园、泾川县新建街印刷厂家属楼、泾川县泾粮家园、泾川县城关镇水泉寺安置楼、泾川县城关镇水泉村家属楼、泾川县第三小学、泾川县世纪花园 C区5号楼(二次供水)、泾川县建设路地税局家属楼、泾川县百富家园2号家属楼等10个居民小区(或单位)作为月监测点,每个监测点每月采样1户供水管网末梢水(水龙头水),选择泾川县泾粮家园作为季度监测点,第二季度共采集水样30份。 二、监测情况 全部水样由泾川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实验室按照《生活饮用水标准检验方法》(GB/T 5750-2006)进行检验。 1.月监测的12项指标为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氨氮、铁、锰、耗氧量、游离余氯、菌落总数、总大肠菌。 2.季度监测指标为32项:常规指标和部分非常规指标项,分别为: 微生物指标:总大肠菌群、菌落总数共2项。 毒理指标:砷、镉、硒、氰化物、三氯甲烷、四氯化碳、汞、铬(六价)、铅、氟化物、硝酸盐11项。 感官性状和一般化学指标:色度、浑浊度、臭和味、肉眼可见物、pH、铝、铁、锰、铜、锌、氯化物、硫酸盐、溶解性总固体、总硬度、耗氧量和氨氮、挥发酚类、阴离子合成剂共18项。 消毒剂常规指标:游离余氯共1项。 三、监测结果 根据《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50-2006)和检测结果分析,季度监测指标中32项指标均符合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 5750-2006)规定。 泾川县卫生健康局 2021年6月30日 来源:泾川县门户网站 向原创致敬。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如有侵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及时联系本网站删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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