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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闻】延吉市召开2021年市级总河长会议时间:2021-07-01 6月30日,延吉市召开2021年市级总河长会议。州委副书记、市委书记、市总河长洪庆主持会议并讲话。 会议现场 李军广 摄 会议传达学习了2021年省、州级总河长会议精神,审议通过了《延吉市2021年河长制工作要点》《延吉市河长制日常监管巡察制度》。 洪庆指出,全面推行河长制,是党中央作出的重大决策部署,是推进水生态文明建设的重大制度创新,更是保障改善民生和保护生态水系的现实需要。近年来,市委、市政府投入大量资金对布尔哈通河、烟集河等河流进行综合治理,推进绿水长廊规划,为人民群众创造了良好的生活环境,受到群众好评。我们必须把河长制落细落实,以对子孙后代负责的精神,管好水、治好河,努力推动生态环境持续向好发展。 洪庆强调,要着力加强水资源保护,落实最严格的水资源管理制度,加强水源地和河流的保护管理,健全取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体系,强化河库水量调度管理,确保水资源永续利用。要着力改善水环境质量,严格水域岸线等水生态空间管控,严禁以各种名义侵占围垦河库、非法采砂,加强城镇范围内河库水环境综合整治,持续改善农村人居环境,让清水常流、绿水常在。要着力加强水污染防治,紧盯排污企业,实施清洁化改造,大力推进农药化肥减量施用、测土配方施肥、畜禽集中养殖和粪污资源化利用,推广清洁循环生产方式,加快城镇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与改造,加强环保监督和执法,从源头上控制污染物。要着力加强水生态修复,坚持自然修复为主,把生物措施、农艺措施与工程措施结合起来,使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 洪庆强调,各级河长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安排部署要求,压实工作责任、注重统筹协调,把各项工作真正落实落地,切实形成河库管理保护的强大合力。要建立健全河库日常监管巡查机制,确保及时发现河流存在的问题。要结合实际,大胆探索创新,总结一些行之有效、能复制、可借鉴的经验做法。要严格督查考核,加强对河长制工作的督促、检查和指导,定期开展专项督导检查,督促整改落实。要实行生态环境损害责任终身追究制,对因失职、渎职导致河库生态环境遭到严重破坏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 市副总河长,市级河长,河长制成员单位主要负责同志等参加会议。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转载、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河长生态网的观点和立场。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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