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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化市的“民间河湖长”有“护身符”啦时间:2021-06-14 为鼓励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共同支持、参与和监督河湖管理保护工作,提高全社会对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的责任意识,通化市全面推行了以开展保护河湖公益活动环保志愿者为主体的“民间河湖长”制度,以此延伸河湖长制监管网络覆盖面。 此次推行的“民间河湖长”制度,旨在建立健全民众参与机制,落实群众的评议权、参与权、监督权,进一步拓展公共参与渠道,着力构建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机制,助力打造通化共建共治共享河湖治理新格局,形成全社会共同推进河湖长制的良好氛围。 “民间河湖长”是专门开展保护河湖公益活动的环保志愿者,主要负责宣传绿色发展理念和河湖管理保护的法律法规,监督河湖“四乱”及污水直排问题并进行举报,及时反馈广大群众对河湖治理的意见和建议,参考治水项目的监督,搭建政府与群众的沟通桥梁,必将成为参与河湖治理的生力军、各级河湖长的得力助手。 为保证“民间河湖长”正常有序开展工作,排除相关干扰因素,通化市出台了《通化市河长制“民间河湖长”管理制度(试行)》,给予“民间河湖长” 提供了相关的人身安全、组织、纪律等制度保障,确保“民间河湖长”有“护身符”。 通化市将公开征集和选聘“民间河湖长”,通过审定后,由通化市河长办颁发聘书,并加强“民间河湖长”的业务培训,邀请有关专家进行座谈,参观水环境治理样板工程,并通过基层推荐,每年分级表彰一批优秀“民间河湖长”,大力宣传先进典型,积极营造全社会参与护水治水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 选聘工作由各级河湖长办承办(通化市河长办选聘公开电话:3968037),诚邀社会广大志愿服务者积极参与应聘,为家乡的美丽河湖建设贡献力量,助力守护山城碧水。 通化市河长办 通化市水利局 来源:赵云华(市河长办) 王通(市水利局)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转载、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河长生态网的观点和立场。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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