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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建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全覆盖”派驻河长办 让每条河流都有“检察官”

时间:2021-06-08     【转载】   阅读

人民网福州6月7日电 (林盈)7日上午,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2018年以来福建检察机关全覆盖派驻三级河长办开展检察联络工作总体情况,介绍福建“携手共护母亲河”闽江流域公益诉讼和生态检察跨区域协作机制,并通报13起福建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河长制”典型案例。

发布会现场。人民网 林盈摄

据福建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成员、副检察长罗辉介绍,早在2017年,福建就设立了全国首个省级院派驻河长制办公室检察联络室。2018年3月底,福建成为当时全国唯一全省三级检察机关“全覆盖”派驻河长办的省份,共设立各级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室85个、派驻检察联络员146名。

“三年来,福建检察机关发挥派驻一线优势,在依法打击污染破坏河湖生态违法犯罪,以及保障饮用水源安全、消灭黑臭水体、流域源头治理、监管重点排污企业等各方面着力强化法律监督,促进各级、各相关职能部门全面履行生态保护职责,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法治自觉和检察自觉助力八闽河湖生态保护。”罗辉说,让全省每条河流都有“检察官”体现了河湖生态保护的司法担当。

同时,围绕司法办案中心,福建检察全面落实法律监督主责主业,坚持以办案为中心,积极参与全省河湖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工作,严惩破坏河湖生态违法犯罪,发挥检察公益诉讼监督职能,创新完善河湖检察保护长效机制用法治的力量保卫八闽绿水蓝天。

据介绍,为保护河湖生态,福建检察机关不断深化派驻河长办检察联络制度,先后与福建省公安厅、省法院及涉河湖行政执法机关联合部署开展“2018春雷行动”“清水蓝天环保专项执法行动”等专项活动,对侵占河道、非法污染水体、盗采河砂等重点突出问题加大打击和监督,共召开联席会议1449次、列席专题会议1246次,介入河长办成员单位联合执法2063次,监督行政机关执法履职669件,发出检察建议956份。

发布会当天通报了13起保护水生态环境典型案(事)例。这也是福建省人民检察院首次与省河长办正式联合发布《全省检察机关服务保障“河长制”典型案例》。通报案例涉及水体污染、岸线治理、水源地保护、河砂、渔业捕捞养殖、涉河湖行政执法诸多方面,全面涵盖或侧重凸显两法衔接、综合治理、生态修复、协作配合、刑事检察、公益诉讼等各方面,覆盖全省九个设区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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