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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湖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召开时间:2021-05-03 4月30日下午,龙湖区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二次会议,专题听取区主要生态环境问题自查报告和创建国家黑臭水体治理示范城市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迎接第二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工作。区委书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第一主任林定亮,区长、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柯延鹏出席会议。 会议学习了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相关文件及督察要点,对照近期第二轮第三批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通报的三批典型案例,剖析龙湖区当前存在的主要生态环境保护问题,研究整治提升的措施。 会议指出,全区各级各部门要清醒认识到当前龙湖区生态环境质量基础依然脆弱,对照新时期新要求,龙湖区仍存在一些生态环境问题亟待解决,主要涉及到建成区黑臭水体“长治久清”整治、农村黑臭水体整治、农村生活污水“源头截污、雨污分流”建设、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清理整顿、饮用水源保护区长效监管、“散乱污”经营场所整治等方面。 会议强调,全区各部门各部门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切实抓好上一轮中央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巩固,全面开展突出生态环境问题的大排查大整治,坚决杜绝不作为、慢作为、不担当、不碰硬行为,对敷衍应对、弄虚作假等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为要启动追责问责,努力提升龙湖区生态环境质量水平,真正做到让龙湖更美。 区领导郑诗桂、林文光、许海庆、吴晓锋,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成员、区直各单位及各街道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信息来源 | 汕头市生态环境局龙湖分局 免责声明: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河长生态网的观点和立场。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