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长”治污缘何河就清?时间:2020-11-24 江苏省淮安市日前决定全面实施“河长制”,由各级党政主要负责同志担任“河长”,负责辖区内河流的污染治理;以主要饮用水水源地及其相关河流的分布情况为依据,形成覆盖全市城乡各级河道的“河长制”管理体系;严格工作责任制,建立“河长”保证金制度,实现水质监测的“无缝对接”,以推动水源保护工作取得实效,努力打造水更清、景更秀、老百姓更满意的美丽家园。 无独有偶,江苏省无锡市自开展“河长制”管理一年多来,水污染治理工作取得明显成效,太湖及重点河道断面水质基本稳定。为了实现太湖治污的根本性改观,无锡市将在深入调研后出台下一阶段的“河长制”工作细则,以确保2009年省、市级河道水环境在去年已基本消除黑臭现象的基础上,进一步得到改善;到2010年,彻底消除河道黑臭现象;到2012年,全面完成全市河道水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确保水质持续改善。 自从太湖蓝藻事件发生后,如何重现江湖碧波成为摆在江苏省各地领导面前的一道难题。“太湖水污染问题,表现在水里,根子在岸上”,这几乎成为人们的共识。自去年开始,江苏省多次组织实施“零点行动”,河湖流域的“河长”们经常深夜带队,突击检查违法排污事件,查处违法、违规企业。 所谓“河长制”,是河湖管理中的一种长效保障措施,是江苏省在实施农村河道疏浚时有过的成功实践。在“河长制”首创地——苏南农村,这里随处可以看到河道岸边有这样的牌子:“某某河,某某负责”。穿梭在河道里的综合环境管理员,就是“河长制”具体措施的直接执行者,他们专门负责管护河湖。因为责任主体明确、管护得力,苏南农村的河道面貌大为改观,河畅水清成为“河长制”带给百姓最直接的实惠。 自从2007年江苏省无锡市开始把“河长制”拓展到全市后,市区“一把手”分别担任64条河流的“河长”。“河长”们要经常检查所负责河流的“健康”情况,有问题及时会商解决。太湖流域的“河长制”通过对主要入湖河流沿线企业进行环境监管,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治污成效。这引起了江苏省政府的高度重视,于是毅然出台一项新的举措:对15条入太湖的主要河流实行“双河长制”,即分别由省政府领导、有关厅局负责人担任省级层面的“河长”;地方层面的“河长”由河流流经的各地政府主要负责人担任,由“双河长”共同负责15条流入太湖河流的水污染防治工作。 毋庸置疑,“河长制”的实施是治理水污染的一种崭新的尝试。江苏省对15条流入太湖的主要河流实行“双河长制”,担任太湖主要河流的省级“河长”中,除了省长、常务副省长、副省长外,还有省发改、经贸、水利、建设、农林、环保等委(厅)的主要负责人。江苏省政府明确规定,太湖“河长”们的主要责任是组织编制并领导实施所负责河流的水环境综合整治规划,协调解决工作中的矛盾和问题,抓好督促检查,确保规划、项目、资金和责任“四落实”。无锡市则规定,“河长”每月至少到现场调研一次,向政府通报河情、水情,对存在的问题,可以召集政府分管领导和有关责任人提出整改意见。 这些举措,无疑在制度和物质保障的层面上推动了太湖治污工作的深入开展。正是在“河长制”的有力推动下,通过各级“河长”的尽心履职,不少地方的水污染综合整治工作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希望“河长制”能够在全国范围内进行推广,从而使污染减排取得更大的成果。(作者:吴学安) 来源:中国环境报 |
|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