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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口揪出污染“元凶” 地表水环境恢复常态

时间:2020-11-22     【转载】   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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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9日,营口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地表水环境质量整改情况。

5月7日,生态环境部发布一季度全国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在全国333个地级及以上城市中,营口市排在倒数第二名。10天的时间里,营口市采取一系列应急措施,将严重拉低营口市排名的大旱河大石桥段地表水环境质量恢复常态。目前,导致该河流挥发酚严重超标的违法偷排企业已被查处。
在全国城市国家地表水考核断面水环境质量排名中,营口市的5条河流参加考核,大清河、熊岳河、碧流河水质均有所提升,而大旱河挥发酚超标224倍,导致水质同比恶化880%,对营口市“水质指数”影响达到90%以上,大旱河挥发酚超标是营口地表水环境质量骤降的“元凶”。
5月8日,营口市委、市政府紧急召开专题会议,部署各地区各部门立即行动、迅速整改。5月9日,大石桥市委召开大旱河大石桥段水质超标工作会议,成立了专案组,展开专项执法行动。根据河流监测结果,两级环保部门初步认定,大旱河挥发酚严重超标为非法倾倒所致,基本确定污染源来自于大石桥市金龙供热门前排污沟。
大石桥市副市长栾舰说,当地环保、公安、水利、市政等部门迅速行动起来,抢抓“第一时间”:第一时间采取应急措施,聘请“第三方”辽宁环保集团,用活性炭吸附挥发酚,深度清理河流;第一时间向上溯源,对重点区域和可疑点位进行地毯式排查,突击检查8家酚醛树脂生产企业和14家二段式煤气发生炉企业;第一时间管住出口,对大石桥市大旱河上游地下管网及地表水共37个点位日均至少检测一次。
在营口市民环保意识、环境诉求显著增强的背景下,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发布《致营口市民的一封信》,解读营口地表水质排名靠后的原因和整改情况。营口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董宇说,为了避免和消除负面信息发酵引发的群众误解,信中郑重告知“大旱河等参加考核的河段均不作为生活饮用水水源,全市15个集中式生活饮用水均稳定达到国家标准”,水源地水质可在官方网站查阅。
5月13日,大石桥市开通非法排污有奖举报,鼓励群众积极参与环境监督,畅通诉求渠道,扩大案件线索搜集面。当天,执法人员经过侦查锁定某化工耐火材料企业有排污嫌疑,经过对周围管线细致排查,查明该企业涉嫌通过罐车将含酚废水运出,通过暗管违法排放。营口市公安局副局长阎峰表示,公安机关已于5月14日依法对该企业总经理、副总经理实施行政拘留。随着案件的深入调查,公安机关查明某环保设施运营企业总经理助理、运营部经理、污水处理负责人涉嫌提供虚假证明,将三人依法行政拘留。
目前,大石桥市制定《大旱河6-12月水质达标综合治理方案》,有针对性地采取措施,降低水体重点污染物。到年底,大石桥市加速建设的南楼污水处理厂、永安污水处理厂、工业污水处理厂将建成投运,水质将实现长远改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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