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延伸法律监督“触角”,深化行政执法监督——全市首个生态环境行政检察工作站成立时间:2022-01-13 如何结合基层实际 贯彻落实好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新时代 检察机关法律监督工作的意见》 “做实”行政检察工作 对此 泸县检察院进行了积极探索与实践 1月12日,泸县检察院在县生态环境局成立全市首个生态环境行政检察工作站。 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莲、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傅涌为工作站揭牌,并就行政检察工作召开座谈会。 工作站的职责是什么? 工作站设在县生态环境局,主要职责是为生态环境局的行政行为提供法律建议;对行政行为所依据的规范性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审查;对行政非诉执行案件进行监督;协助生态环境局对进入行政复议或行政诉讼的案件,做好行政相对人的释法说理工作,实现行政争议的实质性化解。 工作站将如何开展工作? 泸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陈枫: “成立生态环境行政检察工作站是泸县检察院‘做实’行政检察的具体举措。”陈枫表示,工作站将坚持法律监督职能定位,秉承“在服务中监督、在监督中服务”的工作理念,依法监督、规范监督,理性、谦抑地行使行政法律监督权。 泸县生态环境局副局长何利平: “通过检察机关提前介入,开展行政执法行为的监督,能为我们提供必要的法律支持。”何利平表示,工作站的成立,是一项创新,将助力县生态环境局文明执法、规范执法、严格执法,主动接受监督,进一步提升生态环境系统行政执法能力和水平。 泸县县委常委、副县长刘利军: “将进一步加强对行政机关行政行为的监督,也为行政机关的行政行为提供了必要的法律支持和服务。”刘利军表示,“工作站要不断创新工作机制,及时总结,认真提炼试点工作中的好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实践经验,为全面深化依法治县,巩固提升法治政府建设贡献力量,为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助力添彩。” 泸州市生态环境局副局长傅涌: “这既是对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督,更是支持。市生态环境局及泸县生态环境局将给予全力支持及配合。”傅涌表示,将进一步强化证据意识、程序意识、服务意识,树立裁判思维,规范执法,严格执法,做到既要维护法律权威,也要体现执法温度,主动靠前服务。 泸州市检察院副检察长罗莲: “生态环境行政检察工作站的设立,是检察机关与生态环保部门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共同探索依法行政的实践。”罗莲指出,检察机关要抓住机遇,把试点工作作为行政检察转型发展的重要发力点、增长点。并强调,泸县检察院要提高认识,在如何做实生态环境行政检察上下功夫、动脑筋。要明确目标,厘清思路,坚持在“办案中监督、在监督中办案”、“双赢共赢多赢”、“三个效果统一”等监督理念,精准监督,共同促进规范执法、依法行政。要对生态环境工作中涉及非诉执行的疑惑、困难深入分析,共同探讨,及时给予指导和帮助,建立健全相关配合协作机制。要研究行政权运行的规律和程序,找准检察监督重点。要注重总结提升,切实做好行政违法行为检察监督工作试点。 向原创致敬。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如有侵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及时联系本网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