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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长+检察长+公益诉讼”助力镇雄县河库保护和治理

时间:2021-08-30     【转载】   阅读

为贯彻落实河长制工作决策,进一步发挥检察公益诉讼职能,加大对河库水资源保护力度,8月24日,镇雄县检察院检察长李劲松带领公益诉讼干警对该县境内的文笔河、龙潭河等河道进行巡查。

此次巡河主要对河道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水生态修复、执法监管等情况进行实地检查,重点查看是否存在非法占用河道、污水直排、垃圾乱倒乱堆、填占水域等损害公益的行为。巡河过程中,李检详细听取了河流流经乡镇主要负责同志的介绍,详细询问污水处理厂规模、预处理能力情况,垃圾热解厂运行情况、河道保洁员、巡河员等情况。

针对重点区域警示牌悬挂少、群众对破坏环境、非法捕捞法治观念淡薄的问题,李劲松检察长指出,一是要坚持与全县水域整治保持一致,守住青山绿水这条生态发展的底线;二是检察院挂村干警在走访中也将对群众进行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法制宣传,增强群众法律观念,提升群众对河道水资源的保护意识;三是公益诉讼部门将联合县河长办继续加强对县境内其他河道的巡查工作,充分发挥检察监督职能,积极构建检察机关在河长制工作中的司法介入和助推机制。

2018年以来,镇雄县检察院根据镇雄县的区位特点,将涉赤水河、乌江、横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作为工作重点,把赤水河、乌江、横江流域水资源保护、岸线资源保护、森林草场和湿地保护纳入公益诉讼办案重点,加强与河流流经乡镇、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配合,构建联席会议、信息共享、联合督办等沟通交流机制,协同推进形成保护水环境水生态水资源的工作合力;积极参与“四省三级两长护河大巡察”,利用一体化办案机制,立办涉赤水河、乌江、横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公益诉讼案件77件,通过检察建议形式要求职能部门督促被告人承担补植复绿责任,缴纳600余万元生态恢复费,促进生态环境修复,督促职能部门对赤水河流域、乌江流域、横江流域水体污染进行整改,封堵整改排污口30余处,清理河道垃圾700余立方米,集中收集处理垃圾10余吨,建立污水处理场10余处。

镇雄县检察院通过办案助推赤水河、乌江流域、横江流域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其中办理的乌江水系污染行政公益诉讼案件被云南省检察院评为金沙江流域(云南段)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检察典型案例;积极寻求跨区域协作,围绕流经镇雄县、贵州七星关区、赫章县的乌江、金沙江流域生态环境特点和资源保护现状,强化检察公益保护职能,突出乌江、金沙江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和资源保护综合治理等公益诉讼保护重点,主动与七星关区检察院、赫章县检察院达成乌江、金沙江生态保护跨区域检察协作机制,共同保护乌江、金沙江。云南法制报、云南法制网等多家媒体对镇雄检察院守护赤水河的青山绿水进行专门采访并报道。

昭通市检察院新媒体出品

编辑:王汐炜

来源:镇雄检察

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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