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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发布会】陕西:开展秦岭生态保护专项监督时间:2021-07-17 ![]() 新闻发布会现场 7月16日,陕西省检察院召开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新闻发布会,通报近年来该省检察机关保护秦岭生态环境工作情况,发布《关于充分发挥检察职能依法保护秦岭生态环境专项活动的工作方案》,介绍了9起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据介绍,陕西省检察院为进一步加强秦岭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工作,决定自今年7月至2022年6月,开展为期一年的秦岭生态环境保护专项活动,提出重点将紧紧围绕巩固“五乱”整治成效、加快小水电退出、加强南水北调水源地保护等工作,强化对重点生态功能区、生态环境敏感区和脆弱区等区域保护,重点监督在植被保护、水资源保护、生物多样性保护等领域11类61项破坏秦岭生态环境的违法行为,努力打造秦岭生态检察卫士。 据了解,近年来,陕西省检察机关不断凝聚生态保护合力,积极推进涉秦岭生态环境检察监督案件跨区划集中管辖,组建涉秦岭生态环境案件的“检察官+检察官助理+书记员+检察技术人员+法警”专业办案团队,为办案提供有力支撑;加强公众参与力度,鼓励公众通过“12309”检察服务中心举报破坏秦岭生态环境违法行为,加强与高校、科研机构和公益组织的协作,建立生态修复基地、碳汇教育基地,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深入推进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秦岭生态环境保护 检察监督典型案例 1.商洛市商州区人民检察院诉杨某某等三人非法采伐红豆杉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2.太白县人民检察院诉朱某某滥伐林木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3.西安铁路运输检察院诉王某某、魏某、李某滥伐林木刑事公诉案 4.眉县人民检察院诉王某甲等六人非法猎捕、杀害、收购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5.安康铁路运输检察院诉余某某、王某某非法出售珍贵、濒危野生动物制品、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6.佛坪县人民检察院诉马某某非法狩猎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7.宁强县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尾矿库生态环境污染隐患行政公益诉讼案 8.旬阳县人民检察院诉某工贸公司等非法占用农用地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 9.西安市临潼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芷阳山庄”违法建设破坏生态环境行政公益诉讼案 (检察日报、陕西省检察院微信公众号 作者:倪建军 图片:周杨夏愚) 向原创致敬。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如有侵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及时联系本网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