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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加强版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出炉 4340家企业上榜

时间:2021-07-10     【转载】   阅读

封面新闻见习记者 李茂佳

近日,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印发《重庆市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方案》(简称《方案》),该《方案》于去年3月推出,截至今年6月底,重庆清单内企业合计4340家。

截至今年6月底,重庆清单内企业合计4340家。

《方案》要求,重庆各级生态环境部门要坚持引导企业自觉守法与加强监管执法并重的原则,将一部分符合条件的守法模范企业纳入正面清单,对其充分信任和支持,发挥示范引领作用,加大正向激励力度,让自觉守法企业受益。

4340家企业纳入正面清单

2020年3月,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按照生态环境部要求,印发《实施监督执法正面清单工作方案》,对符合条件的企业实行分类监管、差异化监管。

“《执法正面清单》的实施,既提高了执法效能,又减轻了企业负担,能让我们把有限的执法资源集中于恶意排污、涉嫌犯罪的企业,对污染重、风险高、守法意识弱的企业加大监管力度。”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表示,截至今年6月底,重庆清单内企业合计4340家。重庆生态环境部门通过在线监控、视频监控、用电用能监控、无人机巡查等科技手段开展非现场检查19919家次,发现各类环境问题1769个,立案处罚39件。

“对正面清单企业原则上不主动进行现场调研指导,正面清单企业被列入本级生态环境部门组织的各类环保专项行动、专项检查范围或在‘双随机、一公开’工作中随机抽中的,以非现场方式为主开展执法检查(环境风险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除外)。”重庆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强调,日常工作中,将结合“双随机、一公开”对企业开展随机抽查监管。

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正式印发《重庆市加强生态环境监督执法正面清单管理工作方案》。

正面清单管理持续加强

相比去年疫情期间执法正面清单执行中行使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今年推行审慎处罚,免于处罚的条件更明确了。《方案》规定,正面清单企业涉嫌环境违法行为,可以依法不予行政处罚的情形包括:因非主观过错导致的违法行为,主动报告并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消除;发现环境风险隐患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未造成危害后果;初次环境违法且危害后果轻微并及时改正;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符合免于处罚情形。

《方案》规定,正面清单企业因管理不善导致超标排放且未主动报告,或存在其他恶意违法行为的,要依法从严从重处罚,涉嫌犯罪的要依法移送公安机关,及时移出正面清单。

正面清单实施动态调整

据介绍,重庆市生态环境局将适时调整优化正面清单纳入条件,对存在恶意偷排、篡改台账记录、逃避监管等严重环境违法行为的,不得再次纳入。

正面清单有效期原则为3年,在有效期内,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要组织对清单内企业进行一次“体检式”现场帮扶,督促企业提高环境管理水平。

《方案》同时要求,重庆市生态环境局按季度对正面清单落实情况进行调度,及时汇总正面清单企业现场执法检查数据,并研究逐步扩大正面清单企业数量。

各区县生态环境部门于2021年9月30日前完成现有正面清单企业清理核实,按程序做好纳入工作,并重新予以公布。


向原创致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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