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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磅!《关于共同推进水生态环境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于今日签订!时间:2021-07-05 为加强水生态环境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的协作,河西区人民检察院(以下简称河西检察院)与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以下简称海河北海局)共同研究制定了《关于共同推进水生态环境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6月29日,双方举办会签仪式。河西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闫秀锁,海河北海局副局长范兰池(主持工作)以及双方相关负责同志出席了签署仪式。 ● ●● 座谈会上,范兰池副局长对闫秀锁检察长一行的到来表示欢迎,详细介绍了海河北海局的工作职能,并表示在建党一百年到来之际,双方签署协作意见,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希望双方进一步统一思想,凝聚共识,充分发挥双方在生态环境保护方面的职能作用,深入沟通协作,在生态环境污染预防和案件处理中,互通意见和技术支持,统一执法和司法理念,为污染防治提供有力保障。 ● ●● 闫秀锁检察长介绍了检察公益诉讼制度以及本院开展公益诉讼的工作情况。同时对密切沟通交流、加强协作机制建设,提出几点建议:一是树立“双赢、多赢、共赢”的理念,发挥出1+1大于2的效应;二是找准发力的着力点,把脉行政执法和检察监督的结合点,深入抓好落实;三是充分利用好协议所创造的协作平台,真正动起来,干实事、出实效;四是深入开展交流培训,增强彼此的综合技能;五是加强宣传力度,创新宣传方式,充分调动人民群众的力量参与到生态环境保护保卫战。 会后,海河北海局罗阳副局长、河西检察院杜博懿副检察长代表双方签订了《生态环境部海河流域北海海域生态环境监督管理局与天津市河西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共同推进水生态环境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 会签结束后,双方与会工作人员就协作意见落实等下一步工作安排进行了深入研讨交流。 2021年|第160期 文稿:第五检察部 高振晴 原标题:《重磅!《关于共同推进水生态环境监管与检察公益诉讼监督工作的意见》于今日签订!》 向原创致敬。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如有侵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及时联系本网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