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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牢生态屏障 践行绿色发展时间:2021-06-24 6月21日,吉林省委召开了吉林省庆祝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系列主题新闻发布会第四场:筑牢生态屏障 践行绿色发展。 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 和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有关情况 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 聚焦黑土地保护与利用 农村生活垃圾治理与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是污染防治攻坚战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实施农村人居环境三年整治行动和"十四五"目标任务的重要工作内容,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民生问题,更是新时代大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举措。 一、不断完善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加快补齐农村人居环境突出短板,切实增强百姓的满意度。 过去,在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没有建立起来的情况下,村屯内没有垃圾桶,生活垃圾随意丢弃,村头村尾随处可见垃圾堆,农村卫生环境状况很差。这种情况,2017年8月,中央环保督察也明确反馈提出。对此,2018年5月,吉林省出台了《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明确到2020年底全省90%以上行政村生活垃圾得到治理的目标。几年来,吉林省住建厅着力从建立技术支撑体系、运行管护体系和监督管理体系入手,先后制定出台了《农村生活垃圾处理技术标准》《农村生活垃圾治理整县推进工作方案》《农村生活垃圾治理工作验收办法(试行)》,督促各地探索建立市场化、专业化、社会化的长效运营管护机制。 2018至2020年,吉林省住建厅按照职责分工,对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规律,精心组织,认真谋划,按照"查找问题、分析原因、透视危害、形成建议"四步工作法和"目标、任务、措施、责任、时限"五清单开展工作,做到"明确任务、分解到人、扎实推进、跟踪督导、评估反馈、总结提升"六个闭环管理,指导各市县以老百姓是否满意为标准,查找问题短板,采取针对性措施,做好工作推进和落实。 工作过程中,先后多次组织专家对各地开展调研指导,出动18个调研组、88人次,行程36000公里,形成227份调研日简报,对整治进度慢和整治效果反弹的县区进行约谈,印发12个通报、52个提示函、4个督办函、11个警示函和50个专家整改意见书。在完成农村生活垃圾非正规堆放点整治任务时,除完成国家信息系统上登记的1190处外,考虑到多数垃圾点隐藏于山边、林间、沟谷深处,无法轻易发现的情况,吉林省住建厅创新工作思路,利用"吉林一号"卫星遥感监测技术与实地调研有效衔接,完成新发现的147个垃圾堆放点排查整治工作。 截至目前,全省50个市县90%以上行政村建立了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农村环境卫生状况发生了质的变化,增强了百姓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二、扎实开展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整治提升农村人居环境,助推美丽乡村建设 按照《吉林省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吉林省城镇污水处理提质增效实施方案》《吉林省辽河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联合行动方案》等文件要求,从2018年5月开始,全省128个重点镇及重点流域常住人口1万以上的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启动建设。 几年来,通过政策引导、搭建平台、整合资源、督导通报、强化举措等方式,全力指导推进工作落实。印发了《小型生活污水处理工程技术标准》《吉林省小型、分散生活污水处理案例》《吉林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建管技术指导手册》《吉林省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厂评价导则》等指导性文件。多次组织专家开展调研指导,通过召开现场会、视频会、专题会,进行行业技术培训。为政府、金融机构、专家、企业四方搭建平台,整合各方资源,推进项目实施。 健全指导调度机制,对进度慢的镇实施定点指导,跟踪督办。通过印发提示函、预警函、督办函、通报等,压实属地责任。截至2020年底,建成128个镇的污水处理设施,总投资达63亿元,建设配套管网1121公里,总计日处理污水40万吨。同时,指导辽河等重点流域周边45个建制镇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工作有效推进。目前,全省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能力正逐步提升。 下一步,吉林省住建厅将持续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生态文明建设思想,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以及省委、省政府工作安排,深入扎实做好农村生活垃圾收运处置体系建设与建制镇生活污水治理工作,为全省生态文明建设和高质量发展创造良好环境。 吉林省自然资源管理相关情况 机构改革后,自然资源管理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承担着重要职责,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统一行使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和生态保护修复职责,着力解决自然资源所有者不到位、空间规划重叠等问题,其根本目的是实现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和综合治理。 吉林省自然资源厅成立始终把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贯穿于自然资源管理全过程,自觉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充分发挥部门职能作用,着力在国土空间管控和生态保护修复上下功夫。 首先,加快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实施“多规合一”改革,实现土地利用规划、城乡规划等有机融合。有序推进省、市、县、乡和总体规划、专项规划、详细规划"四级三类"国土空间规划编制,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和城镇开发边界,强化国土空间规划协调性,不断优化城乡功能布局和空间结构。 (一)基本完成省级国土空间规划编制。规划编制突出体现三大特点:一是构建"两屏两廊"生态安全格局。分别以长白山为核心、以草原湿地为主体,构建东西两侧生态屏障;围绕松花江、东辽河两大水系建设两条廊道,强化防风固沙、水土保持、水源涵养和生物多样性维护等重要生态功能,推动形成网络化生态安全格局。二是加强国土空间用途管制。把林、草、湿地等作为规划约束性指标,严禁非准入占用生态用地,切实做到守底线保总量,厚植自然生态本底。三是打造"大美吉林"魅力空间。凸显东部长白神韵,展现中部沃野画卷,营造西部草原风情,突出地域景观特色,保护传承历史文化资源,提升城乡特色风貌,打造长白山世界级生态旅游目的地,实现生态保护与生态旅游发展相得益彰。目前,省级国土空间规划成果已通过论证,下一步将按照程序报批。 (二)科学划定生态保护红线。为严格实施生态保护制度,加大对吉林省生态关键地区保护力度,缓解经济社会开发建设活动对自然生态系统造成的压力和不利影响,促进经济社会和生态效益相统一,有序开展了生态保护红线划定工作。以东部长白山等水源涵养功能区,中东部威虎岭、牡丹岭等生物多样性功能区,中部松花江中游、辽河流域等水土保持功能区,西部松嫩平原防风固沙功能区为主体,划定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经过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10多轮评估优化,做到生态保护红线面积有增加、格局有优化、功能有提升、发展有保障、管理有边界。目前,吉林省生态保护红线划定成果已上报国家审核。 其次,坚持山水林田湖草沙整体保护、系统修复、综合治理,突出以生态保护和修复为目标,围绕农田、矿山、河流、森林、草原、湿地等自然资源,特别是重要生态功能区、重点流域等,科学谋划和推进实施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修复工程,逐步建立健全源头保护和全过程修复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机制,系统保护、修复、治理山水林田湖草这一生命共同体。 (一)积极谋划推动长白山、辽河、查干湖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2018年,吉林省申报了第二批国家试点重大工程项目--长白山区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截至目前,90个项目已开工建设,完成投资65亿元,森林抚育面积1.86万公顷,水土流失治理面积8605公顷,河道生态整治265公里,修复建设湿地面积848公顷,治理历史遗留矿山15处,拆除水电站14处,全面完成了国家下达的15项绩效指标。去年以来,省自然资源厅又围绕辽河流域、查干湖流域谋划了两个山水林田湖草生态保护修复工程,预计总投资超90亿元,现已申请纳入中央生态资金项目储备库。 (二)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为落实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构建政府为主导、企业为主体、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的环境治理体系"要求,携手保利久联集团,在梨树县开展了示范项目建设,积极探索利用市场化方式推进矿山生态修复。2020年6月,省自然资源厅与保利久联集团签订《矿山生态修复战略合作框架协议》,保利久联集团与梨树县城投公司共同成立保利(四平)环境有限公司,规划治理历史遗留矿山69处、渣堆场20处,治理面积394公顷,总投资13.1亿元,打造中国.梨树国家矿坑地质公园--国家级生态修复与文旅产业融合示范区。目前,该项目作为今年的"三早"项目已于3月25日开工建设。开启了吉林省“政府主导、政策扶持、社会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矿山修复新模式。 生态是最大的财富,绿水青山黑土地是吉林省最大的优势。吉林省自然资源厅始终坚持尊重自然、顺应自然、保护自然,务求将吉林省的最大的优势转化成为全省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永续动力,为筑牢全省生态屏障、打造"大美吉林"提供强有力的支撑。 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相关情况 "十三五"时期,省委、省政府带领各地各部门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组织带领各地各部门全方位全领域加强生态环保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生态环境质量达到有监测记录以来最好水平。空气优良天数比例达到89.8%,PM2.5浓度降至31微克。“吉林蓝”已经成为吉林省人民的生活常态。地表水国考断面优良水体比例达到83.3%,劣Ⅴ类水体全面消除,土壤环境质量总体稳定,生态状况稳定向好,单位GDP二氧化碳、化学需氧量、氨氮、二氧化硫、氮氧化物排放量均超额完成目标任务。主要做了以下五个方面工作: 一是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全省20万千瓦及以上燃煤发电机组全面完成超低排放改造,县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燃煤小锅炉全部淘汰。大力推广秸秆"五化利用+无害化处置"的全量化处理模式,秸秆违规露天焚烧问题得到初步遏制。2965家"散乱污"企业、512家挥发性有机物排放重点企业整治。累计淘汰柴油货车2.97万辆。辽河流域先期实施的130个、饮马河流域的210个重点治污工程全部建成投运。全省68座城市污水处理厂全部达到一级A处理能力,114个重点建制镇全部建成污水处理设施。地级及以上城市建成区100处黑臭水体全部消除,1655个入河排污口全部完成整治。全面落实各类综合利用及管控措施,受污染耕地安全利用率达到95.2%,污染地块安全利用率达到100%。持续开展“绿盾”专项行动,自然保护地内9330个问题,完成整改9715个,占比98.34%。 二是高效推进生态环保督察整改。建立并严格实行督察整改“四项机制”“八项制度”和“三本账”,中央环保督察67项整改任务,完成63项;中央督察“回头看”及辽河专项督察51项整改任务,完成50项;省级督察490项整改任务,完成456项。其他任务正在按时序稳步推进。三项督察受理的20721件群众投诉举报案件,结案销号20646件,占比99.6%。 三是全面加强生态环境监管。完成生态环境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组建了生态环境综合执法队伍,出台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事项指导目录和执法规则,组织开展冬春季百日攻坚、夏季攻势、秋冬会战、督导帮扶、异地交叉执法等系列行动,坚决依法查处偷排偷放、恶意排污、监测数据弄虚作假,以及侵害群众健康、严重污染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十三五"以来,全省累计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9142起。 四是着力构建环境治理体系。出台了《关于构建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的实施意见》,修订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职责规定和省级督察办法,建立污染防治攻坚战成效考核机制。颁布实施《吉林省生态环境保护条例》《辽河流域水环境保护条例》,强化生态环境保护刚性约束。大力推行以排污许可制为核心的固定污染源监管体系,全面完成49161家排污单位清理整顿和发证登记,健全完善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办结案件38起,这两项工作都走在了全国前列。 五是全力助推经济高质量发展。编制完成“三线一单”,划定了优先保护、重点管控和一般管控3大类1115个管控单元,对全省国土空间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制定实施助推高质量发展13项举措,建立了环评审批和执法监管两个"正面清单"。制定出台《关于加快推进环保产业振兴发展的若干意见》,加快推进长春市中实环保创新产业园、吉林市生态环保产业园等7个产业园建设,引导环保企业集聚发展。大力推进生态示范创建,通化市等6个市县被命名为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市县,前郭县等3个县市被命名为国家级"两山"实践创新基地。 “十三五”时期是迄今为止生态环境保护事业发展最好的五年,认识程度之深、政策举措之实、投入力度之大、改善效果之好、群众满意度之高前所未有。但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当前生态环境保护仍处于压力叠加、负重前行的关键期,结构性、根源性、趋势性压力还没有根本缓解,产业结构偏重、能源结构偏煤、运输结构偏公路等问题依然突出,生态环境质量改善成效还不稳固,环境基础设施短板尚未补齐,环境风险防范依然处于高位,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还亟待加快提升。 进入“十四五”,我们将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融入新发展格局,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低碳发展之路,以生态强省建设为统领,以生态环境质量改善为核心,以减污降碳为抓手,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着力打造更高质量的生态经济体系、更高水平的生态环境保护体系、更加稳固的生态安全体系,持续推进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努力打造美丽中国“吉林样板”。 一是全力推动绿色低碳发展。全面启动实施碳达峰行动,推动减污降碳协同增效,严格实行“三线一单”,推进产业布局、能源结构和空间结构调整,强化资源节约利用。大力发展环保产业,深入开展清洁生产和绿色改造,持续降低碳排放强度,大力推进产业生态化和生态产业化。加大生态示范创建力度,积极探索绿水青山转化金山银山的实现机制和路径。 二是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制定实施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实施意见,全面开展空气、水、土壤环境质量巩固提升行动和生态保护行动,坚决打好升级版的蓝天、碧水、青山、黑土地、草原湿地“五大保卫战”。 三是全力补齐城乡生态环境基础设施短板。结合城市更新和乡村建设行动,加快推进生态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大力实施污水管网建设改造、清洁取暖改造、无废城市建设,全面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统筹实施农作物秸秆、农村生活污水、黑臭水体、畜禽粪污、生活垃圾综合治理。 四是建立健全现代环境治理体系。着力构建以坚持党的集中统一领导为统领,以强化政府主导作用为关键,以深化企业主体作用为根本,以充分发挥市场作用为导向,以全面推进依法治理为保障,以更好动员社会组织和公众共同参与为支撑的现代环境治理体系。 五是有效维护生态安全。全面推进山水林田湖草沙一体化保护和修复,健全完善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制度,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坚决守住自然生态安全边界。持续开展环境隐患排查整治,完善工业园区和重点风险源企业环境应急三级防控体系,有效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总之,我们将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在统筹推进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与经济高质量发展中体现新担当、实现新突破、展现新作为,为实现全面振兴全方位振兴、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新吉林贡献新的更大力量! 向原创致敬。 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如有侵权或存在不实内容,请及时联系本网站删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