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宾阳县纪委监委 强化监督执纪问责 助力生态环境保护时间:2021-06-08 “大哥,上次检查反馈的建在村里池塘边上的养鸭场污染问题整改到位了没有?”日前,宾阳县纪委监委调查组来到宾阳县大桥镇大程村委张莫村,回访该村莫某伟养鸭场污染问题的整改情况。 4月26日,宾阳县纪委监委收到自治区纪委监委转来的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信访督办线索,反映张莫村莫某伟将养鸭场建在村民住宅旁的池塘边上,每天禽畜粪便散发恶臭,还存在随意丢弃死家禽的现象,严重影响当地的生态环境和群众的正常生活。 经查,该养鸭场已存在10余年,一直都没有向农业和畜牧养殖部门报批办理任何合法手续,属于非法养殖。同时,该养鸭场靠近张莫村居民住宅区,与居民住宅区间距不到500米,超过宾阳县划定的畜禽养殖禁养区红线范围。且该养鸭场没有相应的粪污处理设施,直接将粪便排放到池塘里。经宾阳县农业和环保联合执法部门现场检查,该养殖场无丢弃死家禽现象,但畜禽粪便散发的刺鼻气味随风飘散。群众举报反映问题基本属实。 经过一系列的调查取证,宾阳县纪委监委启动问责程序,莫敦华作为张莫村党支部书记,在接到群众对官塘养鸭场存在环境污染问题的投诉后,虽能跟大程村委汇报,但是没有及时督促莫某伟认真整改;杨瑞龙作为张莫村村民理事会会长,在和莫某伟签订承租合同的过程中未能认真把关,致使合同条款存在漏洞,让莫某伟钻空子养鸭;程仁光和杨红养作为大程村原党支部书记、管片干部,对群众反映的环境污染问题未引起足够重视,没有认真组织人员去做莫某伟的思想动员工作,也未及时将问题向政府相关部门汇报。以上4人分别受到警示谈话处分。 同时,大桥镇人民政府于4月25日向莫某伟下达限期搬离拆除告知书,南宁市生态环境局下达责令改正环境违法行为决定书,要求莫某伟立即停止违法养殖行为,限期7日内自行拆除、搬离该养鸭场地,并及时对该养鸭场地的粪污进行清理、消毒。目前,莫某伟已自行搬离拆除养鸭场,并清理好鸭粪。 (南宁日报) 【来源:市环境教育宣传中心】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