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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区“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时间:2021-06-08 为进一步深化完善“河长+检察长”依法治河新机制,不断提升我区河库治理法治化、现代化水平,筑牢长江上游重要生态屏障,服务保障长江经济带绿色发展和成渝地区双城经济圈建设,6月3日,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举行“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启动仪式。 ▲渔业生态检察官办公室揭牌 ▲签署“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协议 启动仪式现场,区检察院与区河长办现场签署了《关于全面落实“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的实施办法(试行)》,建立了信息共享、线索双向移送、联合巡查、调查协作、工作监督、人员交流等工作机制。通过机制的建立和落实,实现重点工作协同推进、重要案件协同督导、重要工作信息及时通报,形成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管理保护合力。 ▲河长办检察联络室授牌 ▲召开交流座谈会 据了解,建立“河长+检察长”协作工作机制是一项重大工作创新,是检察机关积极参与建设美丽合川的重要举措。区检察院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充分发挥生态环境保护检察职能,协助推进河湖长制度落实,助推提升全区河流管理保护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确保“河长+检察长”协作机制取得扎实成效。 副区长、区河长办主任陈皎,区检察院检察长杨洪广参加启动仪式。 每天学《条例》 《重庆市文明行为促进条例》 第五十九条 行为人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不适用第五十六条至第五十八条的规定。 记者:甘晓伟 责编:罗孝琴 编审:陈刚 副总编辑:尹红梅 总编辑:肖中全 来源:合川区融媒体中心 【来源:今日合川】 声明:转载此文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若有来源标注错误或侵犯了您的合法权益,请作者持权属证明与本网联系,我们将及时更正、删除,谢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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