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景德镇市水利局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获国家表彰时间:2021-06-07 景德镇市水利局 近日,水利部印发《关于表彰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的决定》,景德镇市水利局被授予“全面推行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先进集体”称号,是我省唯一一个获得此殊荣的设区市水利部门。 秀美昌江 据悉,此次评选表彰活动是经中央批准,由水利部组织开展的,旨在大力弘扬新时代先进模范崇高精神,进一步激励全国各级河(湖)长和广大从事河湖管理保护工作的干部职工锐意进取、履职尽责。 水清岸绿西河湾 近年来,在景德镇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市水利局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紧紧围绕“双创双修”、城乡环境大整治等全市中心工作,积极谋划,主动作为,扎实推动河长制湖长制落地见效。 风景秀丽昌南湖 该局集中整合力量,大力推进“清河行动”、河湖“清四乱”、河湖卫士监督执法行动、鄱阳湖生态环境专项整治,有效解决了河道非法采砂、侵占河湖水域及岸线等一大批影响河湖健康的突出问题,河湖水质得到明显改善,水生态环境质量显著提升。全市地表水水质总体为优,断面水质优良率100%,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地表水和国考断面水质指数排名保持在全省前列。同时,景德镇市在实现市、县、乡、村四级河(湖)长体系全覆盖,“河长+警长”、“河长湖长+检察长”、聘请民间河长、设立小流域河长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责任明确、协调有序、监管严格、保护有力的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逐步实现标本兼治、系统治理,打造“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千年瓷都“幸福河湖”。 编辑:余乐进 来源:景德镇市水利局 校对:周海洲 一审:徐兆新、周佳 二审:封卫闽、傅东锋 三审:李新华、陈俊绮 免责声明:本文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网站内容主要来自原创、转载、合作媒体供稿和第三方自媒体作者投稿,所有内容皆是出于传递更多信息之目的,不代表河长生态网的观点和立场。凡在本网站出现的信息,均仅供参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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